以台灣為名申請參加2020年東京奧運公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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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台灣為名申請參加2020年東京奧運公投案(即中華民國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13案)是由中華民國總統府國策顧問、前田徑運動員紀政發起的公民投票案,旨在通過公投,推動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與中華民國政府向國際奧會申請,使其代表團能從原用的「中華臺北」名稱更改為「臺灣」,並以此參加2020年東京奧運、以及所有的國際體育賽事。2018年9月公投成案後,列為編號第13案全國性公民投票案[1],於11月24日與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一同舉行。[2]當日共有1140萬人投票,同意得票476萬、佔45.2%,不同意得票577萬、佔54.8%,公投結果否決提案。[3]
Quick Facts 投票制度, 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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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同意,以「台灣」(Taiwan)為全名申請參加所有國際運動賽事及2020年東京奧運? | ||||||||||||||||||||||
投票制度 | 同意票大於投票權人總數25%,且大於不同意票,即為通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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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 否決(同意票數小於不同意票數) | |||||||||||||||||||||
網站 | 中央選舉委員會 | |||||||||||||||||||||
結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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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市區結果 | ||||||||||||||||||||||
在地圖上,顏色較深的陰影表示較高比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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