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米步槍三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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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米步槍三種姿勢比賽(英語:50 metre rifle three positions)是一個國際射擊運動聯盟射擊比賽項目,可以看作是300米步槍三姿的縮小版,自1952年(女子1984年)起成為奧運會射擊比賽項目之一。比賽選手使用的子彈是小口徑的.22 LR(直徑5.6mm),使用的步槍重量不超過8千克(女子6.5千克)[1]。
Quick Facts 50米步槍三姿, 男子項目 ...
50米步槍三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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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項目 | |
射擊發數: | 3×40 + 45 男子50米步槍3X40 |
奧運會項目: | 1952年起 |
世界錦標賽: | 1939年起 |
縮寫: | FR3X40 |
女子項目 | |
射擊發數: | 3×40 + 45 女子50米步槍3X40 |
奧運會項目: | 1984年起 |
世界錦標賽: | 1966年起 |
縮寫: | STR3X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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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三種姿勢是指跪姿、臥姿和立姿。射手須嚴格按順序用每種姿勢向距離50米的靶各發射40發子彈,要求在總共150分鐘的規定時間內完成三種姿勢的射擊[3],共120發射擊(3*40);選手每完成一種姿勢的射擊即換一種姿勢(順序為跪姿-臥姿-立姿)[4]。正式記分之前,允許參賽選手進行不限定子彈數量的試射。排名前8名的射手進入決賽;在決賽中,所有資格賽成績將被重置,每位射手採用三種姿勢各射擊3組5發共15發子彈,在第八組(立姿射擊第二組)結束後淘汰成績最差的兩個參賽者,此後每射擊一發淘汰一人至比賽結束為止。[5][6]
射擊用的靶分成10環,選手每次射擊可獲得最高10.9環。射手射擊獲得的總環數最多者獲勝。
(規則已由ISSF於2022年更改為新規則)如下:
原先3*40射擊改為3*20射擊,正式射擊使用總發數較原先120發減為60發;總限制時間由150分鐘改為90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