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CE原則
不重复不遗漏地分类事物的方法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MECE原則或稱MECE分析法,即所謂「不重不漏」[1],是把一些事物分成互斥(ME)的類別,並且不遺漏其中任何一個(CE)的分類方法。[2]該原則於20世紀60年代末由麥肯錫公司的芭芭拉·明托(Barbara Minto)提出,以輔助說明她的「明托金字塔原理」,[1]但這種思想的起源最早可以追溯到亞里士多德。 MECE原則在進行商業計劃(英語:business mapping)的過程中很有用。在這一過程中,資訊分類的最佳效果客觀存在,且分類效果最佳時不會把任何資訊分入兩個不同的種類。可以使用MECE原則的一個案例是,將人們分成年齡不同的幾類(已知他們各自的精確出生年份)。不能使用MECE原則的一個案例是,將人們分成國籍的幾類(因為有些人沒有國籍或具有兩種及以上的國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