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命名常規
维基百科关于确定条目标题的指导方针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命名常規是維基百科關於確定條目標題的指導方針。本方針的主體分為命名原則和慣例、命名爭議的處理和技術要求三部分,並附有各專門領域對於命名的具體規定。命名慣例部分雖然是社群長期以來約定俗成,並且獲得共識成文的做法,應該對絕大多數條目有效;但它在特定的情況下可能不適用。技術要求部分則對所有條目的標題都有效。因方針不完善而出現條目命名爭議時,應按照命名爭議的處理一節所列的方式處理。如果條目所屬的專門領域存在具體命名規定,應遵照該規定執行,而不再按照命名慣例的要求確定名稱;但這些條目仍需遵守技術要求一節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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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方針僅規範條目的命名。分類、模板、草稿等其他命名空間的頁面可參照適用本方針;個別領域的規定中可能包含規範其他命名空間的內容,應遵照執行。條目命名空間下的消歧義頁和重新導向的命名慣例與本方針多有衝突,但本方針中的技術要求一節應遵照執行。
總的來說,所有條目命名都應當首先使用大多數中文用戶最容易理解、最不容易混淆的文字,同時儘量確保其他人可以簡單且符合常識地連結到這些條目。編者只要在命名和連結時遵循一致的約定,就可以簡單地將連結引到正確的條目中。
若當條目標題(名稱)存在命名爭議時,應在該條目中加入{{命名}}模板來提醒用戶,並在其討論頁進行討論來取得共識後,再考量是否維持原狀或更名(移動)至最適合的標題。
命名原則和慣例
本節描述對於條目命名的原則和主要慣例,以及遇慣例間衝突、各地用字、用語不同時的處理原則。
除非專題另有規定,否則條目命名當符合所有技術要求,及盡量符合所有命名原則;命名原則優先於主要命名慣例,條目命名符合愈多命名原則愈好。有使用異體字的情況時依異體字相關規定處理。各地有不同譯名者則以上述基礎以先到先得處理。條目命名的地區詞轉換亦按以上方法處理(按地區詞所屬地域,如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