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TT服務
一種透過網際網路直接向觀眾提供的串流媒體服務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OTT服務(英語:Over-the-top media services),又稱過頂服務或過頂內容服務[1][2],是一種通過互聯網直接向觀眾提供的串流媒體服務[3]。OTT服務需要通過互聯網作資訊傳送,有別於需要申領執照的行業如有線電視、廣播或衛星電視等傳統媒體,在很多國家都不受法規規範[4]。在中國大陸,OTT稱互聯網電視,IPTV稱互動式網絡電視。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負責發佈OTT和IPTV各自對應的行業技術標準,互聯網電視整合平台須符合《持有互聯網電視執照機構運營管理要求》,IPTV整合播控分平台一般則按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分。[5][6][7]截至2022年底,中國大陸互動式網絡電視(IPTV)用戶超過3億戶,互聯網電視(OTT)平均月度活躍用戶數超過2.7億戶。[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