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釣魚臺/存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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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釣魚台列嶼當中最大的島是哪一座島?
- 釣魚臺條目由rogidomain(討論 | 貢獻)提名,其作者為rogidomain(討論 | 貢獻),屬於「地理」類型,提名於2012年8月20日 12:19 (UTC)。
- (+)支持-- 豆腐daveduv留言 2012年8月20日 (一) 15:14 (UTC)
- (+)支持--Wolfch (留言) 動員令 2012年8月20日 (一) 21:34 (UTC)
- (+)支持--水樹美月(留言) 2012年8月21日 (二) 00:32 (UTC)
- (+)支持--Lanwi1(留言) 2012年8月21日 (二) 07:33 (UTC)
- (+)支持——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2年8月21日 (二) 08:30 (UTC)
- (+)支持--Iflwlou [ M { 2012年8月22日 (三) 16:22 (UTC)
- (+)支持--耶葉爺 2012年8月24日 (五) 01:57 (UTC)
維基不是已事實真相而聞名的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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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條目推薦討論
維基百科 以呈現事實真相 揭露黑幕而聞名的
但是為什麼 在釣魚島問題上 中文簡體頁面 顯示 聲稱擁有主權 日本 下面又有中華民國
但是在日文的 頁面 卻顯示 是所有國是日本
這是不是 你們維基自相矛盾呢?
其實如果就事實而言 他是 中國和中華民國的共有領土
跟日本沒有半毛錢的關係
我建議 在所有語言的頁面 都寫上 有爭議的領土 釣魚臺 而不是 分別對待。 而且有在爭奪的國家 務必寫上 中國和 日本 或者再加上 中國台北 請允許通過。如果你們是公正的網站 公正的維基基金。
- (-)反對--根據開羅宣言,並沒有針對釣魚台進行處理,故國際法上日本的確持有主權。且目前的處理已經是相當公正的,沒必要在半保護的情況下再加入閣下的建議。三十二朔月(留言) 2012年9月20日 (四) 16:01 (UTC)
- 宣言裏有沒有明確提到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規定了日本國內僅限於本土四島。從這點上看又如何能在國際法上稱日本確持有主權?Wecanshi(留言) 2013年2月7日 (四) 05:08 (UTC)Wecanshi
- 釣魚島本就是中國領土,甲午戰爭被劃給日本。到了二戰結束,《開羅宣言》明確規定了日本將所有佔領自中國的領土還給中國。而在《三藩市和約》,釣魚島卻被當成琉球的一部分交給美國,後來美國《歸還衝繩協定》又還給了日本。中國被排除在《三藩市和約》外,也從來沒有承認合約,甚至還提出了抗議。《三藩市和約》一開始根本就是擅自將本應該歸還原主的土地劃給了別人,違反了《開羅宣言》,之後《歸還衝繩協定》藉由歸還「合法化」了日本對釣魚島的侵佔。這種條約有什麼合理性?有什麼合法性?「國際法上日本的確持有主權」又是從何說起?
- (-)反對--一百多年前,琉球群島曾是一個國家,琉球國,這個國家還有着自己的語言。中國的明朝曾封琉球島統治者為琉球王。對於一個國家稱另一個為國家的領導為王就代表承認對方是一個獨立的國家。而後來日本佔領這個國家,那麼就是日本的領土了。那麼就不用考慮200多年前是怎麼樣了,畢竟已經在琉球國時當他是一個獨立的國家不當他是自己的領土。那自然不是中國的領土了。119.123.224.85(留言) 2012年10月28日 (日) 02:26 (UTC)
- 中國的歷史上王領地是受封的,雖然享有某種程度上的獨立治權,但是皇帝有收回王的封地的絕對權力。從這個層面上講,王的領土並非是一個獨立國家。這個概念與美國的體制有些相似。美國的州從某種意義上講就是一個獨立的國家,但不能說有人用武力佔領了其中的一個州,而美國因國力問題而又一時無法收復這個州,就可以說這個州是這個人的領土了。從上面的發言看,該不會是廣東的機器被黑了吧。Wecanshi(留言) 2013年2月7日 (四) 05:08 (UTC)Wecanshi
關於對「釣魚臺」的叫法
一、在本條目中香港對其的叫法這兩種(釣魚島、釣魚臺)都有,而在釣魚臺列嶼中則全是「釣魚臺」,到底是「釣魚島」還是「釣魚臺」。
二、台灣「釣魚台」到底是寫作「台」還是「臺」— TTPES 2012年9月21日 (五) 01:01 (UTC)
勿搞小動作
注意理性編輯,在維基方針中兩岸為互不干涉各擁政權實體,若搞小動作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名與國旗下(註含台灣省),會被視為破壞編輯與和諧之行為。Chinuan12623(留言)2012年11月15日 (四) 08:29 (UTC)
- User:KOKUYO等維基人的編輯是對的,因為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聲稱」的小標題下,又有合適的可靠來源,不是中文維基的「聲稱」或立場。刻意把這個刪掉反而是錯誤、不合乎中文維基方針的。--Lvhis(留言) 2012年11月15日 (四) 18:30 (UTC)
- 你是台灣人吧,所以排斥中華人民共和國— TTPES 2012年11月16日 (五) 00:46 (UTC)
- 那我也來引述以前一條中華民國說中國大陸屬其領土的可靠來源,在「中華民國與國旗」的標題下附記中國大陸,你看大家會接受嗎?如要引證(國台辦釣島白皮書)應移至(釣魚台主權爭議篇),而非此(釣魚台地理環境篇)而遭議,非要引證此篇可在內文,而非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名與國旗下(註含台灣省),取巧逕搞小動作,大陸人怎這喜歡搞這些矮化,真的感覺較優嗎?你是台灣人吧,所以排斥中華人民共和國—這話收回,我從不排斥中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兩詞,反倒是你們排斥「中華民國與國旗」盡搞矮化。Chinuan12623(留言)2012年11月16日 (五) 03:00 (UTC)
- 本來就是表現有爭議的各方所聲稱的模板,其中包括「country claim divisions」。你如果能找到表現有爭議的各方聲稱模板中,有可靠來源講中華民國說中國大陸某地屬其領土的,在「中華民國與國旗」的標題下附記,完全沒有問題。你對這個表現爭議的模板好像完全不理解。為避免不必要的誤解,把"縣""鎮"去掉了。--Lvhis(留言) 2012年11月16日 (五) 05:12 (UTC)
- 可列爭議國,但不宜列爭議模版將加之於下,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名與國旗下(註含台灣省),你也不必講如可靠來源講中華民國說中國大陸某地屬其領土的,在「中華民國與國旗」的標題下附記,完全沒有問題~等話,加註的了嗎?又是一爭議?我建議你將兩篇釣島之爭議國僅留國名國旗去位址,(國台辦釣島白皮書)改列至釣島爭議篇,非要引證此篇可在內文,而非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名與國旗下(註含台灣省),取巧逕搞小動作,你如堅持(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名與國旗下(註含台灣省),我還是會改回。Chinuan12623(留言)2012年11月16日 (五) 06:29 (UTC)
- 已不知你是真的理解有問題,還是故意破壞了。善意推定你是理解上有困難,但這麼多維基人和你理解的不一樣,你應該冷靜下來思考一下,而不是固執己見屢屢違反3RR。就這個領土爭議所用的維基模板,把「中華民國(+國旗)」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及「日本(+國旗)」同等的放置,就已經是依據有關方針「維基百科把中華民國視為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地位相同,意即雙方是對等而不互相隸屬的政治實體」,當然這個方針後面還有一句話:「但為保持中立,對於此二者究竟是一個國家或是兩個國家,維基百科的立場是保持沉默,不對任何一方表示支持或反對」。這個模板上的國旗顯示是自動的,你如果不喜歡,應找有關維基人討論有否必要修改。其實就我個人來說,我更傾向不要顯示任何國旗,但我服從維基人的共識。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名與國旗下(註含台灣省)」也不是我加的,有人請求來源後可能是我加的來源。最後再重複:領土爭議所用的維基模板本身就是表示各爭議方的有衝突的聲稱和宣示,若按你的思路,很多認為釣魚島是屬於中國的看到這裏的「日本(+國旗)」也應該義憤填膺把它刪除掉了,這豈不荒唐?--Lvhis(留言) 2012年11月16日 (五) 23:16 (UTC)
新條目推薦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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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釣魚台列嶼當中最大的島是哪一座島?
- (+)支持----PORTALandPORTAL2rocks2012年11月17日 (六) 08:18 (UTC)江南style評選優良條目。
- (+)支持--Lanwi1(留言) 2012年11月17日 (六) 11:07 (UTC)
- (+)支持--chaus(留言) 2012年11月17日 (六) 12:31 (UTC)
- (+)支持--晃晃(留言) 2012年11月17日 (六) 14:14 (UTC)
- (+)支持--Trevor Henry Lau!(留言) 2012年11月18日 (日) 12:29 (UTC)
- (&)建議:主編KOKUYO作了大幅修改增補、豐富內容,先表敬意!①小標題《日本領土》改為《日本佔有》似更中立些,1895年1月至二戰結束後日本對釣魚島的佔有是否合法中國日本有爭議,「XX領土」似乎更多傾向於「合法」,而「XX佔有」則既可理解為合法亦可理解為非法,更符合NPOV。②《爭議》小章節中有關中方觀點中的「《波茨坦公告》以及/與《三藩市和約》」應改為「《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因為「三藩市和會」既沒邀請在台北的中華民國政府也沒邀請在北京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參加,兩岸官方都沒有在《三藩市和約》上簽字,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一直反對三藩市和會和《三藩市和約》本身,宣稱該合約違反了《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因而非法和無效。--Lvhis(留言) 2012年11月19日 (一) 19:36 (UTC)
- (:)回應:一、其實我只是想要湊個空間把圖片放上去的,所以其實日本投降後就不該寫的。……呃,至於1895年1月到二戰結束期間日本對釣魚臺是否列是領土這部分我是認為沒有問題,中方立場是由於《馬關條約》所以列為台灣附屬島嶼割讓給日本作為領土範疇,日方立場則是以釣魚臺是無人島為由歸為自己所有。二、我是覺得放上去沒關係,或者在多加個《開羅宣言》也可以,畢竟作為重點的條款「日本放棄對台灣、澎湖等島嶼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這要求可以說是一脈相承的。--KOKUYO(留言) 2012年11月20日 (二) 17:4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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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领土纷争]] *[[收復故土主義]]或[[民族统一主义]] *[[扩张主义]] *[[生存空间]] *[[维持现状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