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兒童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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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兒童基金會(英語:The United Nations Children's Fund)(舊稱聯合國國際兒童緊急救援基金會,英語:United Nations International Children's Emergency Fund,簡稱UNICEF)是聯合國一個專門機構,於1946年12月11日在聯合國大會上成立,總部設於美國紐約,對發展中國家的母親和孩子進行長期的人道主義和發展援助。作為一個志願性的基金機構,聯合國兒童基金會依靠政府和私人的捐助。他的項目着重於提高社區服務水平,以提高兒童的健康。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在1965年獲得了諾貝爾和平獎,而本會亦於1985至87年間成立香港跑馬地分會,現址位於香港島炮台山英皇道75-83號聯合出版大廈。在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執行主任Carol Bellamy到期以後,2005年5月由美國前農業部部長擔任執行主任,將加速新千年的發展目標提上了議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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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儿童基金会 United Nations Children's Fund(英文) صندوق الأمم المتحدة للطفولة(阿拉伯文) Fonds des Nations Unies pour l'Enfance(法文) Детский фонд Организации Объединённых Наций(俄文) Fondo de Naciones Unidas para la Infancia(西班牙文) | |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標誌 | |
簡稱 | UNIC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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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時間 | 1946年12月11日 |
創始人 | 聯合國大會、路德維克·萊赫曼 |
類型 | 聯合國專門機構 |
法律地位 | 運作中 |
總部 | 美國紐約 |
領導人 | 嘉芙蓮·M·拉塞爾(英語:Catherine M. Russell) |
上級組織 | 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 |
獎項 | 諾貝爾和平獎、Children of the Earth[*]、英迪拉·甘地和平、裁軍與發展獎、Princess of Asturias Award for Concord[*]、Wateler Peace Prize[*]、DZI Seal-of-Approval[*] |
網站 | www.unicef.org |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是促進建立一個實現兒童權利世界的主要推動力。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對全球決策者及基層各類合作夥伴的影響力可將一些富有創意的想法變為現實。這個特性使其有別於其他世界組織和從事兒童工作的組織。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相信撫養和關愛兒童是人類發展的基石。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就是為了實現這一目的而創立的—與其他機構協力克服貧困、暴力、疾病和歧視給兒童成長之路帶來的障礙。聯合國兒童基金會認為我們能夠攜手推進這一人道主義事業。
作為聯合國主管兒童問題的機構,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在156個發展中和轉型中國家開展工作,保障兒童的生存和發展。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是世界上最大的為貧窮國家提供疫苗的機構,為確保兒童的健康和達到營養標準,它通過為所有男女孩童提供高質量的基礎教育、安全淨水和衛生設施以及努力保護兒童免遭暴力、剝削和愛滋病的影響來推進千年發展目標的實現。
注意名稱相似的世界兒童基金會(英語:International Children's Fund)與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或聯合國並無關係。[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