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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来作为中国国家象征或国家标志的花卉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中國國花,指一種或幾種由中國官方認定、能代表國家形象的花卉。「國花」的概念在近代由歐美發明,同時期的中國明清兩朝在官方層面沒有「國花」一說,當時民間雖常稱牡丹為國花,但僅僅是對牡丹的讚譽,表牡丹遠超群類、冠蓋全國之意,並沒有現代「國家標誌」之內涵。中華民國成立後,國民政府在1929年通令全國指定梅花為各種徽飾紋樣,梅花被廣泛認為是中華民國國花,而這亦在中華民國政府遷臺後於1964年7月21日獲行政院正式核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花長期未定,不過多次全國性討論、投票的結果均傾向於把牡丹看作國花。
現代意義上的「國花」一詞最早出現在19世紀的英國,指被用來作為國家象徵或國家標誌的花卉,當時的中國沒有這種意識。
近代以前中文語境中的「國花」含義與現代不同,指「達到國家頂級層次的花卉」,而非作為國家象徵,其起源至少可追溯到明朝中期。李夢陽(1473年-1530年)《牡丹盛開群友來看》中的「碧草春風筵席罷,何人道有國花存」,邵經濟(1493年-1558年)《柳亭賞牡丹和弘兄韻》中的「自信國花來絕代,漫憑池草得新聯」等已將牡丹稱為「國花」,黃省曾(1490年-1540年)《江南曲》中的「國花委青郊,零落無人采」雖提到國花,但其所指的具體花卉種類已無從考證[1][2]。
將牡丹稱為「國花」可能是從唐代劉禹錫《賞牡丹詩》中名句「唯有牡丹真國色,花開時節動京城」而來,把「國色」和「國花」作了連接[3],但此處「國花」中的「國」與「國手」「國色」等一樣,是遠超群類,冠蓋全國的意思,並非現代民族國家象徵的意義[4]。
到明朝晚期,將牡丹稱之為國花的文獻逐漸增多,劉侗《帝京景物略》及袁中道《珂雪齋集》記載,北京西直門外的極樂寺於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夏因廣種牡丹而修建「國花堂」,後來清代書法家愛新覺羅永瑆曾為該堂題寫匾額。袁中道《海淀李戚畹園大會》中「野鶴止同家鶩狎,國花長作圃蔬看」中也以「國花」指李戚畹園(後世清華園)的牡丹。同時期以「國花」稱牡丹的還有王彥泓《有贈》中的「國花第一數姚黃,更共明珠字夜光」,郭良翰的「人生若行路,前經險阻,則後必通衢,亦似國花」,沈德符《長至夜聽寒仙歌即席賦贈》中的「合閟添宮線,幃開見國花」等[2]。極樂寺國花堂的牡丹名勝綿延三百多年,使國花作為牡丹的專屬名稱在北京官吏民眾的記憶中不斷強化[4],清代詩文出現的「國花」一詞也多專指牡丹[2]。
相傳慈禧太后曾於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冊封牡丹為國花,並在頤和園建國花台[2][3],常被視為中國現代意義國花的首次確立。據考證,早在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1983年出版的《北京名園趣談》中已有類似說法[5]:312,但在清朝時頤和園中的牡丹景觀實際名稱為「國華台」,直至清末民初均無人提到有御旨制名頒定國花之事,有關說法應是摻雜民間傳聞後產生,但不可否認頤和園國花台和極樂寺國花堂一樣,作為明清舊京遺事對牡丹國花之稱的流行起到了促進作用[4]。
1912年,《少年》刊物上出版時事雜談《民國花》一文,認為北洋政府勳章、貨幣上的嘉禾圖案(稻花)可稱為「民國花」[4],但在民國初年仍多沿襲明清習慣稱牡丹為國花[6]。1914年,侯鴻鑒應約編寫「國花」一課教材,認為民國國花應為牡丹[4]。1915年商務印書館出版的《辭源》也稱「我國向以牡丹為國花」。1920年,《申報》發表黛柳《我中華民國之國花》一文,認為「以言國花,則無寧牡丹」[4]。魯迅於1925年7月19日創作的雜文《論「他媽的!」》中曾提到牡丹為國花的說法[7]。1927年至1928年,隨着國民革命軍北伐的勝利和東北易幟的發生,民間又一次興起對國花的討論,《申報》在1927年10月「雙十」國慶日前發表張菊屏文章《規定國徽國花議》,主張將菊花定為國花[6]。
1928年10月26日,國民政府內政部禮制服章審訂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首先提出以梅花為國花。11月1日,內政部部長薛篤弼正式離任,當日將會議決定呈文行政院並請求行政院「核轉國民政府鑒核施行」。1928年11月6日,行政院將其發交教育部會核。11月28日,教育部經審議對內政部的意見極表支持[6]。社會媒體緊接着就開始對定梅花為國花進行宣傳[1],而教育部在審議會議後委託藝術院製作圖樣到1929年1月14日將審議結果上報行政院秘書處[6]。
1928年12月,財政部籌劃鐫刻新的硬幣模型,計劃在邊沿刻上國花作裝飾,呈文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請求選定並公佈國花。中央執行委員會接到申請後批交中央宣傳部核辦,宣傳部審議過程中發現教育部已在選擬國花,匯總各方不同意見後得出審查結果呈報中央執行委員會,認為可在梅花、菊花及牡丹三種中選擇一種為國花。1929年1月28日,中央執行委員會召開第193次會議,決議「採用梅花為各種徽飾,至是否定為國花,應提交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決定。」國民政府在1929年2月8日發佈第109號訓令,下發直轄各部門和全國各省市,指定梅花為各種徽飾紋樣。但在1929年3月召開的中國國民黨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上,國花案討論無果而終[6]。直至中華民國政府遷臺後的1964年7月21日,梅花才獲行政院正式核定為中華民國國花[8]。
195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周恩來在陪同外賓訪問洛陽曾稱「牡丹是我國的國花,它雍容華貴,富麗堂皇,是我們中華民族興旺發達、美好幸福的象徵」[9][1]。
1982年,陳俊愉發表《我國國花應是梅花》一文,呼籲重新明確梅花為國花[10]。同年,香港《明報》發表社評《贊成以梅花為國花》認為如梅花成為中國國花,有利於促進海峽兩岸團結統一[1]。同年,《植物雜誌》編輯部受中國植物學會委託發起國花討論,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和響應,紛紛來信參加評選,投票結果表明,推薦梅花作為國花的最多,牡丹、菊花次之。1986年11月20日,上海文化出版社、上海園林學會、《園林》雜誌編輯部、上海電視台「生活之友」欄目聯合主辦「中國傳統十大名花評選」活動,結果於1987年5月公佈,依次是梅花、牡丹、菊花、蘭花等[11]。
1988年,陳俊愉首次提出梅花和牡丹雙國花方案。1994年9月,中國花卉協會受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委託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國花的評選工作,評選小組最終意見是以牡丹為國花,以蘭、荷、菊、梅為四季名花[12]。1995年,中國花卉協會主持國花評選,專家小組提出以牡丹和梅花為國花的「一國兩花方案」,花協領導小組將其修改為以牡丹為國花,和以牡丹、荷花、菊花、梅花四種花卉為國花的兩種方案提交給全國人大常委會,最終未被批准[13]。2004年2月,中國花卉協會梅花蠟梅分會在無錫市舉辦的「我愛梅花,我為國花投一票」活動,倡議梅花和牡丹雙國花[1]。其他支持雙國花方案的學者還有程傑[12]、趙昶靈、郭維明[14]等。2005年,62名中國科學院、工程院院士聯合簽名倡議,呼籲儘快確定中國國花,並提出將梅花、牡丹確定為「雙國花」的建議[15],此後聯名人數不斷增加,至2011年已有103位院士簽名贊同「雙國花」方案[16]。
梅花、牡丹以外的其他花卉,儘管呼聲不高,但也有學者倡議,如陳有民曾推薦杜鵑花為國花[17]。
2019年2月,中國花卉協會成立國花評審小組。6月29日,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與中國花卉協會在北京組織召開國花評審專家研討會,經32名專家研究討論認為中國應確定「一個國花」,並推薦牡丹為中國國花。7月15日,中國花卉協會發佈《徵求牡丹為我國國花意見的通知》(中花協字〔2019〕16號),並在中國花卉協會官方網站發佈《投票:我心中的國花》,面向公眾開放網絡投票通道,徵求社會對推薦牡丹為中國國花的意見,投票時間為7月15日至7月19日15:00[18]。中國花卉協會網站平常瀏覽量極小,但洛陽和菏澤兩市媒體均呼籲市民前去投票[19],其後受到其他媒體關注轉載[20][21]。考慮投票的關注度提升,中國花卉協會延長投票時間至2019年7月22日24時[22]。7月23日,中國花卉協會通報投票結果,投票總數為362264票,其中同意牡丹為國花的有288747票,佔79.7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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