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封包交換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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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封包交換協定(Internetwork Packet Exchange,IPX)是由Novell公司提出的執行於OSI模型第三層的協定,標準為RFC 1132。具有可路由的特性。IPX的地址分為網絡地址和主機地址,網絡地址由管理員分配,主機地址為MAC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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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 Novell NetWare 的內建協定,IPX 協定曾在80年代末到90年代中期十分流行,成為當時網際互聯的主流協定之一。
IPX的一大優勢是IPX驅動程式佔用主記憶體小,這對於MS-DOS和Windows 95版本十分重要。IPX另一個優勢是客戶端電腦的組態簡單。然而IPX對於諸如互聯網等大型網絡來說不能很好地擴充,因此隨着互聯網的繁榮使得TCP/IP普及,IPX的使用量下降[1]。
電腦可以執行多個網絡協定,組成多種網絡,因此幾乎所有的IPX站點都會同時執行TCP/IP協定族,使其連接到Internet。
IPX封包包結構
每個IPX封包都是以具有以下結構的檔頭開頭[2]:
八位元組 | 欄位 |
---|---|
2 | 校驗和(總是0xFF為無效的校驗和) |
2 | 包長度(包含了IPX的檔頭) |
1 | 傳輸控制(躍點數) |
1 | 包類型 |
12 | 目標地址 |
12 | 源地址 |
封包類型值: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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