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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歷杭德羅·馬約卡斯彈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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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歷杭德羅·馬約卡斯彈劾案(英語:Impeachment of Alejandro Mayorkas)2024年1月28日眾議院共和黨人針對美國國土安全部長亞歷杭德羅·馬約卡斯提出的兩項彈劾條款,指控其「故意且系統性地拒絕遵守法律」並違反公眾信任。[1]1月31日,眾議院國土安全委員會共和黨按照黨派路線批准條款,並將其提交眾議院全體會議。[2][3]
此條目翻譯品質不佳。 (2024年3月24日) |
2月6日,眾議院全體彈劾投票以214比216的結果未能通過,四名眾議院共和黨議員與民主黨一起投票反對彈劾決議。馬約卡斯在2月13日第二次投票中被彈劾,投票結果為214票對213票,其中三名眾議院共和黨籍投了「反對票」。4月16日,參議院表決以兩份彈劾書存在秩序問題違反美國憲法為由駁回了彈劾案。
馬約卡斯是自1876年戰爭部長威廉·W·貝爾納普以來第一位被提出彈劾的內閣成員。[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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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2020年11月23日,當選總統祖·拜登宣布提名曾在奧巴馬政府擔任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局長、國土安全部副部長的亞歷杭德羅·馬約卡斯擔任國土安全部長。[5][6]馬約卡斯以56比43的投票結果獲得美國參議院批准。[7]這使得馬約卡斯任命成為拜登所有內閣提名人中最具爭議的人選之一。[8]
2021年8月,國會議員安迪·比格斯提出彈劾馬約卡斯的決議。該案已提交給眾議院司法委員會,但沒有採取進一步行動。[9]
在2022年美國眾議院選舉之前,美國眾議院的幾位共和黨議員表示,如果他們的政黨贏得眾議院多數席位,將支持彈劾馬約卡斯的想法。[10]共和黨在第118屆美國國會贏得眾議院的微弱控制後,提出幾項彈劾決議並提交給委員會,但沒有採取進一步行動,其中包括:
- 帕特·法倫於2023年1月提出彈劾決議。[11]
- 安迪·比格斯於2023年2月提出彈劾決議。[12]
- 馬喬里·泰勒·格林於2023年5月提出彈劾決議。[13]
- 克萊·希金斯於2023年6月提出彈劾決議。[14]
2023年11月9日,佐治亞州聯邦眾議員馬喬里·泰勒·格林提出彈劾馬約卡斯的動議,理由是他玩忽職守,並稱他「未能維持對[南部]邊境的運作控制」。[15]彈劾動議於11月13日未能通過,眾議院以209票對201票將決議推遲到眾議院國土安全委員會。八名共和黨籍與所有民主黨籍一起反對措施。[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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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劾書
包含彈劾馬約卡斯條款的決議由國會女議員馬喬里·泰勒·格林於2023年11月13日提交眾議院。眾議院國土安全委員會於2024年2月3日報告修訂後的決議。2024年2月6日,該決議以214比216眾議院全體投票結果失敗。然而在2024年2月13日,該法案以214票對213票通過。[18]
第一份彈劾書指控馬約卡斯「故意且系統地拒絕遵守聯邦移民法」。[19]本文重點討論1952年《移民和國籍法》。該法案要求在等待庇護決定期間拘留移民。[20]
第二份彈劾書指控馬約卡斯向國會撒謊並阻礙眾議院共和黨領導對國土安全部的調查,從而「違背了公眾的信任」。[21]
眾議院投票
2024年2月6日,眾議院以216票反對、214 票贊成的結果投票決定不彈劾馬約卡斯。[22]四名共和黨籍突破黨派投票反對彈劾。
- 肯·巴克(科羅拉多州第四國會選區)
- 邁克·加拉格爾(威斯康星州第八國會選區)
- 湯姆·麥克林托克(加利福尼亞州第五國會選區)
- 布萊克·摩爾(猶他州第一國會選區)
- 眾議院多數黨領袖史蒂夫·斯卡利斯(路易斯安那州第一國會選區)因癌症治療而缺席投票。[23]
德薩斯州聯邦眾議員艾爾·格林是最後一位到達的議員,他在完成腹部手術後穿着醫院工作服投了反對票,以215比215平局。[24]摩爾在議長宣布投票前不久將投票改為反對,允許共和黨籍在未來再次就彈劾案進行投票,作為重新考慮動議的一部分。[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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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投票後,眾議院國土安全委員會主席馬克·格林(田納西州第七國會選區)表示,共和黨打算在斯卡利斯回歸後第二次投票彈劾馬約卡斯。[26]2月9日,眾議院共和黨會議表示,將於2月13日星期二再次投票彈劾馬約卡斯。[27]2024年2月13日,眾議院以214票對213票投票彈劾馬約卡斯。肯·巴克、邁克·加拉格爾和湯姆·麥克林托克再次投反對票。[28]四名聯邦眾議員缺席投票。民主黨籍趙美心因感染COVID-19而錯過投票,另外三人是航班延誤的佛羅里達州聯邦眾議員:共和黨籍布萊恩·馬斯特和瑪麗亞·埃爾維拉·薩拉查,以及民主黨籍路易斯·弗蘭克爾。[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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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議院投票


參議院的彈劾程序於2024年4月16日,彈劾管理者有馬克·E·格林、麥克·麥克考、安迪·比格斯、本·克萊恩、安德魯·加巴里諾、麥可·蓋斯特、哈麗雅特·哈格曼、克萊·希金斯、勞雷爾·李、奧古斯塔·普盧格和瑪喬麗·泰勒·格林。根據參議院規定,彈劾審判必須在一個立法日內開始[30]。
4月17日,彈劾審判正式舉行[31],美國參議院臨時議長帕蒂·默里主持[32]。審判過程中,多數黨領袖查克·舒默提出一項有關時間的協議,要求限制辯論輪數,同時就完整進行審判流程進行投票,結果被參議院共和黨人駁回。舒默又提出秩序問題,認為彈劾條文沒有依照憲法的彈劾條文提及「達到重罪或輕罪程度的行為」,故審判流程可疑不依照秩序問題規則來進行[33][34]。對此,共和黨人在閉門會議中向彈劾書引入一項辯論動議,將審判押後至4月30日舉行,同時將舒默提出的擱置動議列入第一份彈劾書。上述三個由共和黨人提出的動議都沒能遵照黨派路線投票獲得通過,三位無黨籍參議員都投票支持民主黨[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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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把舒默提到的秩序問題引入第一份彈劾書的議題,參議院進行了投票,投票結果為51票支持、48票反對、1票棄權,支持者包括民主黨人及無黨籍人士,共和黨方面除麗莎·穆爾科斯基投棄權票以外,全部反對[37]。
針對把舒默提到的秩序問題引入第二份彈劾書的議題,參議院又進行了一次投票,結果為51票支持、49票反對,全體民主黨及無黨籍參議員投下支持票,共和黨籍參議員投反對票[38]。
參見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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