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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峰峻

中國文化藝術發展公司、經紀公司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时代峰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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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代峰峻文化藝術發展有限公司,簡稱時代峰峻中國多媒體影視娛樂企業,除藝人經紀以外,時代峰峻也參與影視投資與製作、音樂製作、綜藝製作等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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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歷史

  • 2009年,時代峰峻在北京市註冊成立,在重慶建立練習生培訓機構 「TF家族」
  • 2010年,主題為「Dreamer未來!我來!」的練習生選拔在重慶啟動,最終六名男練習生伍禾胤、左虎、朱志仁、丁璽龍、管浩圻、歐陽田戈成功入選。
  • 2011年,第二期練習生選拔啟動,第一期、第二期練習生同時開始退團,TF家族留下練習生王俊凱與第三期入選練習生劉一麟、羅庭信、高俊傑、劉志宏、王源、衛煜等一起練習。
  • 2012年,公司這一時期推出了自製綜藝《TF家族新聞播報》、TF家族迷你專輯《青蛙也會變王子》、TF家族單曲《舞動校園》,積累了一定的關注度。此時,TF家族參加節目並不順利,歌曲被指抄襲One Direction的《What makes you beautiful》,網紅模式的不確定性引起了公司管理層重視。
  • 2013年,第四期練習生正式推出,並組建樂團「TFBand」。2013年4月1日TF家族翻唱的張國榮代表作《當愛已成往事》引發廣泛關注。發布TF家族全體練習生的路演歌曲《洋蔥》,為樂隊鼓手王譯鋒找到失散多年的母親。影片在網上引起廣泛轟動,並得到中天新聞的推介[1],時代峰峻決定改變之前讓練習生成年後出道的計劃,讓王俊凱王源提前出道,並加入易烊千璽,組成少年偶像組合TFBOYS。8月6日TFBOYS正式出道,並發表首張專輯《Heart 夢·出發》。
  • 2014年,TF家族自製短劇《男生學院自習室》在網絡發布,進一步擴展了組合和公司影響力。時代峰峻同時繼續招募入選練習生敖子逸丁程鑫、潘政霖,並拍攝影視作品和錄製綜藝節目。
  • 2015年3月,成都辦事處成立,開始在成都周邊地區招募,此時期練習生有陳泗旭、曹峻瑋、賀峻霖、殷涌智。
  • 2016年8月,北京影視部成立,簽約藝人為影視演員。10月,策劃部經理黃銳從時代峰峻離職,創立原際畫,二代練習生黃其淋黃宇航嚴浩翔跟隨黃銳加盟新公司,以「易安音樂社」的名義出道,兩家公司因此發生法律糾紛。
  • 2017年9月16日,TFBOYS成員分別成立個人工作室。時代峰峻表示此次調整是在保證組合活動的前提,追求個人更大的發展空間,組合不會因此解散,也不是單飛[2]
  • 2018年8月29日,啟動三代練習生養成項目-少年進化/TF-TransFrom計劃。
  • 2018年10月7日,TF家族二代練習生養成計劃告一段落,第二個男子組合颱風少年團正式出道。
  • 2019年7月2日,時代峰峻第二個男子組合台風少年團正式解散。除姚景元轉入影視部以外,其餘成員和另外3位TF家族練習生張真源嚴浩翔賀峻霖,繼續參與公司內部選秀節目「台風蛻變之戰」重組。8月25日,第三個男子團體七人成團,於10月11日公布團名時代少年團,於11月23日正式出道,TF家族二代練習生養成計劃正式結束。
  • 2020年7月4日,影視部藝人張藝凡在《創造營2020》總決賽中獲得第7名,以硬糖少女303的成員出道。
  • 2021年,影視部藝人李俊濠參加《青春有你3》,未能進入出道位。
  • 2022年2月,公開TF家族四代練習生。
  • 2023年4月,TF家族三代練習生啟動「登陸計劃」,並分別於4月、7月、8月舉辦三站共五場演唱會。並於2024年6月舉辦出道實錄《登陸日》,選拔出道男團陣容。
  • 2024年8月29日,第三代男子團體登陸少年出道。2024年10月1日,旗下音樂廠牌TF_ING出道。
  • 2025年1月1日,簽約藝人、歌手、製作人張峻豪正式出道。2月14日,影視部簽約演員賀美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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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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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F家族三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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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F家族四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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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F家族五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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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下藝人與簽約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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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離開成員

  • 劉志宏
  • 黃其淋
  • 黃宇航
  • 陳璽達
  • 辜聖棵
  • 趙冠羽
  • 殷湧智
  • 徐皓揚
  • 曹峻瑋
  • 代昊林
  • 潘政霖
  • 陳俊西
  • 陳思霖
  • 陳孝輔
  • 程若涵
  • 李俊濠
  • 蔡乙嘉
  • 劉俊昊
  • 李運晨瑞
  • 葉軒誠
  • 余峻熙
  • 張仲語
  • 傅子銘
  • 陳泗旭
  • 宋文嘉
  • 李天澤
  • 楊嘉豪
  • 王浩
  • 汪浚熙

單曲

多人單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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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員個人單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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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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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事件

門票爭議

2017年8月,TFBOYS南京舉行兩場「AliveFour」四周年演唱會,與以往演唱會不同的是,此次購票需搶碼獲得搶票資格,而搶碼則必須是一年制及以上的高級會員,註冊這個高級會員需要300元人民幣左右。而在此之前的搶票過程中,時代峰峻官網多次發生癱瘓的情況,只有少部分粉絲搶到了購票碼。事後,時代峰峻表示,此事屬於工作人員的疏忽。部分粉絲就時代峰峻涉嫌欺詐一事向公司所屬地區的北京市密雲區工商局提出舉報,該局已受理此案[4]

打投爭議

2020年6月,以夏季運動會名義發售270張門票,總收入額超過260萬元,平均單價近萬元,因時代峰峻曾多次競拍活動與演出門票,遭到了8家後援會聯合抵制[5][6]。9月,時代峰峻為時代少年團製作了打歌節目《少年On Fire》。10月16日,該組合的官方粉絲俱樂部發布「最受歡迎合作舞台」投票活動。根據投票榜,得票最多的3個表演分別得到了價值人民幣約640萬元、約550萬元和約23萬元的打賞,得票最多的8個節目共收穫了約1250萬元的打賞。公司曾承諾參與打投的粉絲將得到特別福利——表演者的特別視頻,然而福利仍然沒有兌現。2021年9月2日,公司發布說明,稱公司向付費會員提供增值業務不違法當前的法律規定,相關榜單已撤改為免費。

經紀合同糾紛

2016年12月26日,黃宇航法定代理人時代峰峻寄送律師函,要求不再履行已經簽訂的合同及協議。

2017年1月22日,時代峰峻回復律師函稱,要求黃宇航繼續履行相關經紀合同[7]

2017年1月1日,黃宇航向原際畫出具授權書,授權原際畫使用其姓名、形象、聲音、表演等。3月22日,時代峰峻向重慶市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申請,請求裁決黃宇航繼續履行經紀合同。3月29日,時代峰峻委託北京大悅律師事務所發出告知函,稱嚴浩翔黃宇航與其簽訂了經紀合同,且處於合法有效狀態,任何人或單位不能與二人就演藝事物進行任何形式的合作。6月1日,重慶市仲裁委員會出具(2017)渝仲字第478號裁決書,裁決黃宇航應繼續履行與時代峰峻的經紀合同[7]

2017年6月16日,黃宇航一方向重慶市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申請,請求裁決解除與該公司簽訂的相關經紀合同。7月4日,時代峰峻發布聲明,除了提及告知函的內容,還表示願意與黃、嚴二人協商解決糾紛。7月12日,黃宇航向時代峰峻寄送了解除《合同通知書》,稱在時代峰峻收到通知書時解除與時代峰峻的《經紀合同》和《培訓簽約及補充協議》[7]

2018年3月28日,重慶市仲裁委員會出具(2017)渝仲字第1162號裁決書,裁決合同於2018年3月28日解除,以及黃宇航向時代峰峻支付培訓費及違約金共計165萬餘元[7]

與原際畫的糾紛

2017年3月31日,原際畫公司的官方微博發布一張圖片,上面寫道黃宇航嚴浩翔不屬於時代峰峻旗下藝人,時代峰峻與2人簽訂的合同無效,時代峰峻拖延與2人的協商,且限制2人的演藝活動等內容;該微博獲得了1790次轉發,1776條評論。[7][8]

3月31日,時代峰峻向公司前策劃部經理[7]、現原際畫法定代表人黃銳發出律師函,指其對該公司原練習生黃宇航嚴浩翔黃其淋進行非法「挖角」並以「易安音樂社」的名義出道,而後者認為這一行為出於當事人自願,並無違法行為。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受理此案[9]

2018年10月,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宣判。在判決書中,普陀區法院認為,原際畫的微博與仲裁結果不符,超出了客觀事實的範疇;受眾為任意網民,超出了澄清事實的範圍;其中的內容對時代峰峻產生了負面影響;因此,法院認為,這條微博構成了原際畫對時代峰峻的商業詆毀。[7]

就原際畫使用黃宇航形象、視頻的爭議,法院認為,這一問題已在仲裁中解決,不認為構成不正當競爭,不適用《反不正當競爭法》。[7]

最後法院做出判決,要求原際畫刪除相關微博,並在微博刊登公開聲明,以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3萬元,駁回原告其他訴訟請求。[7]

2021年1月7日,以易安音樂社的故事為設定、易安音樂社成員為主演、易安音樂社成員的藝名為角色名稱的網劇少年如歌》播出。劇中,「展逸文」這一角色表演態度不端正、背叛音樂社、沒有團結精神,以及在離開音樂社後嘲諷前隊友[10][7]。「展逸文」一名是嚴浩翔在易安音樂社期間的藝名,且只有他使用過這個藝名,因此這一系列設定足以引起對嚴的負面輿論。

2021年1月8日,時代峰峻發表聲明,表示上述橋段與事實不符,涉嫌對嚴浩翔的誹謗,侵犯了嚴的合法權益。時代峰峻還表示,原際畫公司已經簽訂了協議,承諾不做出有損嚴浩翔名譽、利益的行為和言論,而上述橋段違反了這一協定。[11]隨後,時代峰峻委託北京市安理律師事務所發表律師函,要求下架、刪改本劇展逸文相關的橋段[10],並向嚴浩翔發表公開道歉[7]。1月9日,原際畫法定代表人黃銳發表個人微博,稱嚴浩翔只是在2017年3月至2019年5月間「詮釋」「展逸文」這一角色,不是對角色以外的映射,並表示會以《少年如歌》總編劇的身份負責。[12]

5月20日,廣州互聯網法院一審宣判,網劇《少年如歌》未構成對嚴浩翔名譽權的侵犯,嚴浩翔自終止合約後,在北京時代峰峻文化公司以「嚴浩翔」真人名進行活動,「展逸文」角色的設計已與其無關,網劇中涉案台詞屬於戲劇衝突的正常創作範圍,釵頭鳳公司、原際畫公司和黃銳的行為不構成對原告嚴浩翔的侵權。因此法院駁回嚴浩翔全部訴訟請求,受理費1000元由原告承擔。黃銳在個人微博曬出判決書,表示認可並遵循判決,希望所有的糾纏紛擾到此為止。[13]5月21日,嚴浩翔代理律師楊曙光發表聲明,不認可一審判決,將提出上訴。[14]

與重慶珺喬的糾紛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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