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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海峽航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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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海峽航行自由即船隻通行台灣海峽之自由,存在有臺灣海峽內海化臺灣海峽國際化兩個相互競爭的主張。[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基於一個中國原則,主張台灣(台灣本島及附屬島嶼)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台灣海峽海域為中國內水領海毗連區專屬經濟區,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灣海峽享有完全的主權、主權權利和管轄權,並認為《國際海洋法》上根本沒有「國際水域」(英語:international waters)一說[2]中華民國政府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不承認中華民國為主權國家,主張「台灣海峽非國際水域」,即是企圖使「台灣海峽內海化」[3][2]

與之相對的詞語則是臺灣海峽國際化[1]。美國、英國、加拿大與日本等國,認為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台灣海峽為國際水域,國際船隻可以無害通過[4]中華民國政府認為除中華民國領海外,台灣海峽中間為國際海水域,允許其他國家船舶依照國際法規定無害通過、自由航行[3][5]。法律實踐中,中華民國司法機關依照相關法律條文設立臺灣地區限制或禁止水域,禁止中國大陸居民、船隻未經允許進入、航行臺灣地區[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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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國際法

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台灣海峽兩岸以12海浬自陸地向外延伸的領海,並未完全涵蓋台灣海峽[4][7];海峽最大寬度不超過350海里[8]:148,最窄處亦有72.2海浬寬,兩岸12海浬以外均不屬於領海範疇[7]。同樣依照公約,領海以外,尚有從基線起延伸24海里、領海再向外拓寬12海里的毗連區,適用沿岸國法律。從基線開始還有延伸200海里的專屬經濟區,各國均有航行、飛越、鋪設海底電纜和管道的自由,但不得從事危害沿海國主權和安全的活動。[9]不同於法律上所說的「公海」(英語:high seas),「國際水域」(英語:international waters)是對領海以外的海域的非正式說法。[10][11][9]

傅崐成、劉先鳴指出據現行海洋法12海里為最大領海寬度的規定,台海海峽屬於「寬海峽」,與沿海國擁有的「領海峽」相對。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36條,在「寬海峽」內有「在航行和水文特徵方面同樣方便的一條穿越公海或穿越專屬經濟區的航道」,則公約第III部分關於「用於國際航行的海峽」的規定不適用於該海峽。在這種航道中,應依據航道水域本身的法律性質(公海專屬經濟區)而適用公約相關部分關於航行自由或飛越自由的規定。在領海範圍外,外國船舶享有無害通過權;在專屬經濟區內,外國船舶和航空器享有《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58條所規定的航行自由和飛越自由。海峽兩岸在海洋法立場一致[8]:145

漢堡大學國際海洋法教授普洛斯(Alexander Proelß)在接受《德國之聲》採訪時表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船隻在專屬經濟區有航行自由但並未區分戰艦和商船,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內的一些國家認為航行自由不包括軍艦,而大約四分之三的國家則不這麼認為,因此存在爭議。[11]美國並不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締約方,其所認定的海洋法規則認為,沒有完全與領海重疊之國際海峽中的公海或專屬經濟區可以公海航行自由通行之。[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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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法

對於外國船隻在台灣海峽內之領海的無害通過權,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分別依照《領海法》與《領海法與毗連區法》要求提前進行報備,而美國表示並不接受。[12]

自1949年6月起,中華民國國軍遼河閩江沿岸領海對中國共產黨政權實行軍事封鎖[13]。1950年擴大封鎖區域至廣東[14],基本封鎖了中國大陸全部海岸線[15]。1979年9月12日,中華民國政府發佈公告中止《戡亂時期截斷匪區海上交通辦法》,有研究者將之視為法理上終止關閉政策[16]:99。藉由關閉政策,中華民國政府劫了140多艘船,為政府提供急需物資與金錢。但此政策不被國際承認,各國船隻仍前往中國大陸,結果多次被中華民國政府攔截、搶奪,包含德國英國波蘭日本荷蘭蘇聯等國的船隻。[17]

允許中華民國海軍中華民國空軍搜捕、擊毀中華人民共和國籍船隻的《投匪資匪之輪船公司及船隻緊急處置辦法》直到1992年1月方才廢除[18]。1992年7月,立法院三讀通過《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10月7日,中華民國國防部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九條,公告「臺灣地區限制或禁止水域」範圍。相關案例中,該條文成為禁止中國大陸居民、船隻未經允許進入、航行臺灣地區的法律依據[6]

主張

台海國際化

2022年6月14日,中華民國大陸委員會透過書面方式對此提出抗議,稱「中華民國是主權國家,在所屬島嶼及其海空域享有主權、既有權利及管轄權;兩岸互不隸屬是事實、台灣更非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分。中共片面對台灣及台灣海峽宣稱之主張,企圖將『台灣內國化、海峽內海化』,完全違反國際法及台海事實現狀[……]我政府認為,台灣海峽是國際水域,屬於我國領海範圍以外的水域均適用國際法「公海自由」原則;我國向來尊重外國船舶在台灣海峽任何符合國際法的行動,包括無害通過,我方理解並支持美國等自由航行任務對促進區域和平穩定的助益[19][3]」。2022年6月,美國國務院回應說,「台灣海峽是一條國際水道,這意味着台灣海峽是公海自由航行的區域,在國際公約的保障之下,具有包括航行飛越的自由[20]

2024年7月5日,哈德遜研究所國防院(INDSR)在台北共同舉辦研討會。哈德遜研究所中國中心主任余茂春提出兩點建議,首先是不要怕中共,第二是大家要聯合起來對抗,中共最怕被大家聯合對付,所以台灣一定要國際化。余茂春強調,中共過去稱台灣海峽是紅線,美國軍艦都不能過,完全是胡說八道,所以在他參與美國川普政府團隊的那兩年半內,美軍總共通過台海59次,把台灣海峽國際化就是對台灣最好的保護[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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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內水化

在2000年後,中華人民共和國經由國台辦對外宣稱台灣海峽非國際海域[22]

2010年代起,中國人民解放軍開始繞台灣島巡航。同時,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機越過臺灣海峽中線成為常見[23]。除中華民國國軍外,外國軍艦航行通過或軍機飛越台灣海峽視為軍事挑釁,「進而衍生台海和平穩定和國家安全問題、有干涉台灣問題意圖[24]」。

2022年6月12日,時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部長魏鳳和出席新加坡舉辦的第19屆香格里拉對話,以「中國對地區秩序的願景」議題發言[25]。有報道指,魏鳳和出席會議時宣稱「台灣海峽是中國的內海」。對於這一說法,存在一定質疑[24]。魏鳳和發言重申台灣問題是「中國內政」,且若有人把台灣分裂出去,一定會「不惜一戰」。並未提及台灣海峽的法律地位[26]。6月1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在記者會中否認存在台灣海峽中線,宣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於整個台灣海峽有實際管輤權[2][25][23]

2022年6月,中國國民黨國際事務部主任黃介正,發表聲明認為台灣海峽非國際海域[27]。民進黨對此提出批評,中國國民黨在壓力下,認為他只是個人意見,聲明支持各國在台灣海峽公共海域的自由航行權[28]

2022年6月13日,時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在記者會中宣稱,「國際海洋法上根本沒有國際水域一說」「有關國家聲稱台灣海峽是國際水域,中方堅決反對」。同時他表示,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和中國國內法,台灣海峽水域由兩岸的海岸向海峽中心線延伸,依次為中國的內水、領海、毗連區和專屬經濟區,強調中國對台灣海峽享有主權權利和管轄權。美國政府拒絕中國有關台灣海峽不是國際水域的論述[20]

2024年金門近海快艇翻覆事故後的3月13日,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發言人陳斌華在例行新聞發佈會上表示,「民進黨當局利用『2.14惡性撞船事件』,站隊美國,並支持美方所謂的臺海『國際水域說』,企圖將臺灣海峽國際化」,強調海峽兩岸都是中國的領土,中國對臺灣海峽享有主權、主權權利和管轄權,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和中國國內法,臺灣海峽水域分別為中國內水、領海、毗連區和專屬經濟區。事實上,國際海洋法也根本就沒有「國際水域」一說。他補充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相關條款規定,其他國家的船舶可以「無害通過」臺灣海域部分水域,臺灣海峽一直是全球貿易最繁忙的運輸通道之一[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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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

韓國與美國擔心,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達成台灣海峽內海化之後,可能企圖進一步完全控制黃海,將黃海內海化,以阻止日本海上自衛隊、與駐韓美軍支援台灣,來達成中國統一的目標。同時,這將影響到韓國與日本安全[31]。美國作家白邦瑞認為,為達成中國崛起,擊敗美國,使中國稱霸,習近平正在推動由堪察加半島到大巽他群島島鏈的西方完全由中國海軍控制,使東海、黃海、沖繩列島、台灣海峽、以至於南海,都成為中國內海[32]

參見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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