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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非替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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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非替尼(Gefitinib),商品名為 艾瑞莎(Iressa),由阿斯利康製藥和Teva發售。被用為治療乳癌、肺癌和其它癌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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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非替尼與厄洛替尼同是表皮生長因子受體抑制劑,通過抑制靶細胞的表皮生長因子受體來中斷信號傳導,從而抑制癌細胞。
它在世界衛生組織的基本藥物名單上,並可被作為仿製藥出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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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理作用
Gefitinib 是第一個選擇性作用於表皮生長因子受體的酪胺酸激酶結構域的藥物。表皮生長因子受體是一個家族,包括有Her1(erb-B1)、 Her2(erb-B2) 跟 Her 3(erb-B3)。在人類某幾種特定的癌症中,表皮生長因子受體會過度表達,比如乳癌跟肺癌。表皮生長因子受體過度的活化,就會導致抗細胞凋亡Ras細胞信號傳送被不正常地激活,致使細胞分裂不受控制。對 Gefitinib-敏感型的非小細胞肺癌(non-small cell lung cancers)的研究發現表皮生長因子受體的酪胺酸激酶的突變是啟動抗細胞凋亡通路(anti-apoptotic pathway)的主因。攜帶這個突變的細胞對gefitinib 和 erlotinib 敏感。
Gefitinib 會非共價結合到酶的腺苷三磷酸(ATP)結合位點來抑制了表皮生長因子受體的酪胺酸激酶,導致抗凋亡的Ras信號哦級聯反應得到抑制,從而抑制癌細胞的增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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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藥應用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在2003年核准 Gefitinib 用於非小細胞肺癌。現在它已經在多個國家發售。
但在2005年六月,美國食物及藥物管理局撤回批准用於新病人,因為缺乏使用這種藥物可以延長壽命的證據。
Iressa於2002年7月在日本獲得批准並上市,成為第一個進口該藥物的國家。
FDA於2003年5月批准吉非替尼用於非小細胞肺癌(NSCLC)。 它被批准作為單一療法,用於治療鉑類和多西紫杉醇化療失敗後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 NSCLC 患者。
2005 年 6 月,FDA 撤回了用於新患者的批准,因為缺乏延長壽命的證據。
在歐盟,吉非替尼自2009年起被用於晚期NSCLC的所有治療領域,用於攜帶EGFR突變的患者。吉非替尼被證明是一線治療藥物,與鉑類雙藥方案相比,在攜帶此類突變的患者中,該標籤被證明可顯著改善無進展生存期。IPASS是四項III期試驗中第一個證實吉非替尼在該患者群體中具有優越性的研究。
在吉非替尼上市的大多數其他國家,吉非替尼被批准用於既往接受過至少一種化療方案的晚期非小細胞肺癌患者。然而,根據最新的科學證據,目前正在申請將其標籤擴大為攜帶EGFR突變的患者的一線治療。 截至2012年8月,新西蘭已批准吉非替尼作為初治局部晚期或轉移性、不可切除NSCLC的EGFR突變患者的一線治療。這是由公共資助的,最初為期四個月,如果沒有進展,則續簽。
2015年7月,FDA批准吉非替尼作為NSCLC的一線治療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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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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