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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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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社會,創立於1996年8月,為臺北市歷史悠久的live house之一,負責人陳淑楨、何東洪為發言人暨創辦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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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地下社會,被廣泛簡稱為地社,位於臺北市大安區師大路,創立於1996年8月,為臺北市歷史悠久的live house之一,向臺北市商業處登記名稱為「冷熱飲食及果汁咖啡煙酒」,負責人陳淑楨、何東洪為發言人暨創辦股東。樂團如1976、四分衛樂團、糯米糰、瓢蟲、旺福、白目、宇宙人、表兒、八三夭等均曾在此表演,容納人數約80-100人。[1]
live house合法化運動
2011 年台中傑克丹尼夜店火災事件(因該夜店別名「ALA」,該事件又稱「阿拉大火」),臺灣縣市政府對於舞廳、夜店、藝文展演空間的防火規格,進行嚴格的稽查[2]。同時期,臺北市女巫店、地下社會、The Wall 相繼遭遇都發局稽查,因法律上定位模糊,live house頻接罰單[3],地社曾透過立委協商修改《文化創意發展法》,讓live house得以適用《土地分區使用管制規則》、《都市計劃法》,仍因營業登記爭議、建築登記爭議及消防法規限制,地下社會於2012年7月15日熄燈,結束其15年的營業。[4][5]
此舉引起知名樂團五月天成員瑪莎、五月天成員怪獸、1976、拷秋勤、小應 等大批音樂人的聲援[6]。瑪莎於會後受訪表示:「只要有一條路可以生存、可以走,不要讓想經營的人無所適從」。[7][8][9]
重新營業
地下社會創辦人之一何東洪於2012年8月11日晚上於地下社會臉書群組討論區與官方部落格發表0815復業聲明[10],文中說明復業動機,以及過程經過還有未來的計劃與相關live house正名行動的細節。[9][11]
在眾多音樂及文化人相挺下,2012年8月15日地下社會招牌重新掛在門口,恢復營業。復業當日,文化局隨即協助會勘健檢,後續受到臺北市政府不同單位的稽查,10月4日及11日分別收到「違反公共安全」、「違反建築使用類別」兩張罰單各六萬元。[12]
再度結束營業
2013年6月15日,地下社會再度結束營業。 官網部落格寫道:「地下社會的租約就要到期了,二零壹三年六月十五號就是我們的最後一夜。 很遺憾,政府對於 Live House 法規沒有任何作為,師大三里自救會仍然多方施壓,視我們為社會亂源。 就讓我們珍惜所有一同創造的回憶,謝謝大家!」[13]
相關音樂作品
由知名電子音樂創作者 fish.the 在 臉書上發起的計劃 ,迅速得到眾多獨立樂團和藝人的響應,在不到一個半月內集結了 40 首歌,完成《來做一張地社合輯吧!》這個免費的線上音樂合輯。[14]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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