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中示威者的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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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中示威者的批評

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中,參與行動的示威者遭到許多反對人士的批評。批評者指出,示威者破壞公共設施、塗鴉、暴力衝擊、快閃式突擊和破壞、侮辱國家象徵、癱瘓交通、多次衝擊和破壞多區港鐵站、攻擊甚至企圖謀殺持有不同政見的市民、遊客,要脅司法部門不能起訴被捕示威者並綑綁為五大訴求等行為,影響民生、經濟的程度愈加嚴重並引起更多批評。與此同時,部分被質疑立場偏向示威者的媒體亦因而連帶受到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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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示威期間被破壞的坑口站,牆面遭示威者噴上「黨鐵」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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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水老翁被磚擊中事件半周年當天,民眾掛出寫有「停止黑暴」「重判兇徒」等標語的條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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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遊行後,銅鑼灣滙豐理財易中心遭砸毀的門窗和自動櫃員機。由於數日前應警方要求,凍結支援示威者組織星火同盟在該行戶口,非中資的滙豐亦成示威者攻擊對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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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4日,沙田圍站被破壞的閘機。是日港府頒佈禁蒙面法,全港均發生激烈示威港鐵由於多站遭嚴重破壞,翌日宣佈全線停駛。[2]

對暴力示威行為的批評

部分示威者在示威遊行過程中襲警及襲擊持不同政見者,甚至出現被向警方投擲汽油彈、扣押並毆打內地記者、打砸公共設施的情況。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3][4][5][6][7]香港警務處[8][9][10][11][12]香港立法會主席[13]梁君彥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14][15]國務院港澳辦[16][17]多次強烈批評譴責示威者的有關暴力行為,另有網媒引用相關人士的評論稱,「此次運動還對香港的建造、旅遊、零售及飲食業等產業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損失。」[18]

由於在修例風波中,兩派陣營(支持和反對修例陣營)皆發起遊行示威,部分更成為兩派陣營之間的嚴重衝突。工聯會理事長黃國2019年8月1日指不合作運動使上下班的市民擔心會否發展成「港版文化大革命[19],在《大公報》撰文的資深評論員方靖之[20]也形容香港現時情況是「文革批鬥[21];香港教育政策關注社主席張民炳認為,當下反對派為鞏固勢力,不會放棄極端訴求,令社會形成鬥爭氣氛[22]王國興更批評「反送中」運動已淪為「曱甴之亂」,理應實施宵禁[23]。2019年9月6日《南華早報》刊登的一篇讀者來信更指香港的示威活動「似曾相識」,認為香港應當吸取納粹德國歷史的教訓。[24]

此外,部份示威者要求政府釋放被捕人士,資深大律師清洪及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皆質疑該訴求有妨礙司法公正之嫌[25]。 有鑑於歷場「反送中」運動的和平示威皆被暴力示威者騎劫,加上暴力示威者通常會蒙面示威,社會一直有聲音要求港府仿效西方國家,增設「禁蒙面法[26]民間記者會發言人批評此舉只會引起民憤,但發言人沒有就此批評交代任何理據[27]

2019年7月1日香港七一衝突發生後,中國中央電視台發表評論員文章:《香港的法治不容挑戰》,批評衝突嚴重擾亂社會秩序,褻瀆香港法治精神[28]

2019年7月7日,九龍反修例遊行後,一群示威者將在旁用手機拍照的女子包圍及趁機非禮,其中一人在禁錮女事主時質疑她是便衣警察,大聲侮辱她的性傾向,甚至作出非禮。事後示威者中的三人被判非法禁錮及集結罪罪成,其中一人非禮罪成;法官在判刑時指出相關人士是在共同散播仇警情緒、霸凌單身女子,更意圖恫嚇及滅聲,又指被告是挾善行惡,他們的行為「與他們口中的惡法及暴政同出一轍」。[29]

2019年7月21日,香港有示威者圍堵香港中聯辦,向國徽潑墨,並在牆上噴塗上「支那」、「支聯辦」等侮辱性字樣[30]。對此,中國官媒《人民日報》發表評論員文章:《中央權威不容挑戰》[31],批評行為「踐踏香港法治」,並「公然挑戰中央政府權威,觸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超出和平示威,又指需要維護中央權威,才能確保香港繁榮穩定。[32]7月25日,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會長林志偉在針對7月21日暴力衝突的聲明中批評使用暴力的反對人士:「如此低等之物只能以昆蟲中最怕曝光的種類來稱呼——蟑螂,請收手罷。」[33]林志偉在8月4日的聲明中再次指出使用暴力的示威者「言行及所作所為實在與蟑螂無異」[34],此後香港部分警員及民眾開始將蟑螂的粵語稱謂「曱甴」作為對示威者的貶稱[35],這一稱呼也流傳到內地及其他地區,衍生出「香港曱甴,時代垃圾」[36]、「清潔香港,時代曱命」[37]等口號諷刺示威者。

2019年8月3日,香港有示威者將在懸掛在天星碼頭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拆下扔入海中,引發香港部分組織和個人不滿,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懸賞100萬港元抓拿該示威者。[38]8月4日凌晨,國旗被重新升起。[39]

2019年8月5日上午約10時,大批示威者在新元朗中心對面青山公路位置,用護欄等設置非法路障堵塞交通。當時,一輛車緊急減速駛至,但仍有人被車身擦過,在場示威者指司機是有意撞人,一擁而上包圍車輛不斷叫罵,並強行打開車門將司機拉出,被多名示威者抓住手腳毆打及按倒在地致血流滿面,並用膠帶捆綁司機手腳,期間更有示威者在旁打傘遮掩惡行。5日夜晚,屯門公路也有摩托車司機疑因路障問題與暴徒爭執。司機被示威者包圍拳打腳踢,一度倒地被人用膠帶捆綁手腳。事主幾經努力,才脫身爬起,一怒之下他順手拿起鐵棍向人群揮舞,引發衝突,直至消防員到場制止,事主才被送上救護車離開。「濫用私刑」短片曝光後,網民紛紛留言同情司機的遭遇及指責暴徒惡行。[40]

8月11日晚18時左右,警方曾聲稱示威者向警署投擲汽油彈,一名警署內的警員被汽油彈擊中,初步診斷該警員左腿10%二級燒傷,右腿3%一級燒傷。惟因有警察被發現裝扮成示威者煽動衝突[41],所以泛民主派認為放火及丟東西等暴力行為有可能是警察嫁禍[42]

2019年8月13日晚,香港機場一名名叫徐錦煬的中國內地人士因為被懷疑是中國大陸公安人員,被示威者包圍數小時和毆打,之後一名穿記者反光衣男子也因不展示記者證而稱遊客,且身上搜出「我愛警察」藍色T恤衫和警察名片,被示威者懷疑是冒充記者拍攝示威者而包圍約一小時,亦一度被襲擊,而過程中證實他是環球網記者付國豪。醫護人員之後嘗試帶走傷者救治亦被阻撓。[43][44][45]人民日報譴責稱「這是一起嚴重暴力事件,是一起集體犯罪行為,也是嚴重侵犯人權的行徑。」[46][47]他事後說自己稱是遊客是為了自保[48]香港記者協會則譴責示威者暴力對待記者,又呼籲內地記者在港採訪大型示威活動時,應該清楚展示其記者證件,以避免誤會[49]。《環球時報》主編胡錫進認為,現在在香港有記者證的內地記者,記者證不僅保護不了他們,還有可能置他們於更危險的境地[50]。中國大陸許多民眾對此本次運動十分不滿。

2019年10月13日下午五時半,警察在觀塘執行任務期間,被示威者、19歲中六學生許添力用刀從後割頸動脈。[51][52]隨後示威者被拘捕,警員送院後進入ICU,縫合傷口後暫無生命危險。據大公報報導,有法律界人士指出,襲擊以至殺害警員在全世界都是嚴重罪行,今次割頸的行為已涉及企圖謀殺、嚴重傷害他人身體以及襲警三項重罪,可判處終身監禁,並認為法庭不應予以保釋。[53]

2019年11月6日下午,香港科技大學舉行公開論壇,邀請師生與校長史維對話。會面期間,不少自稱「科大學生」的蒙面示威者拿着文宣海報入場,高叫口號,更用粗言穢語指罵史維,想以此威逼科大校長史維出面譴責香港警方。史維表示,自己堅決譴責任何暴力,但同時指出,「你們如此針對警方,不知是否有確鑿證據?」史維直言,如果沒有證據就不要胡亂譴責(香港警方)。期間,有數名內地生高舉「支持校長」和「和諧校園」等的標語支持校長史維。港媒稱,當學生會代表準備好設備播放帶有傾向性的新聞影片時,多名內地學生集體離場,期間與本地學生發生推撞,隨即被人包圍「要求道歉」,還有人大喊「私了」。其中一名內地學生隨後被人圍毆,情況混亂,有人受傷倒地。也有港媒稱,被打學生是在離開時推倒了一名香港學生,才由此引發衝突。事件發生後,海外網聯繫到了在港科大讀書的幾位內地學生,其中一些人也在事發現場。根據在場一位教授從被打學生那裏得來的信息,被打學生當時因為有課,才起身打算離開,但這時,一位在場女學生突然朝其大聲叫囂,他走到女學生那裏,看了一下,隨後轉身離開。此時另一名學生從後面衝撞內地學生,接着故意摔倒(fell down intentionally),並大喊「他打我」。該名內地學生遂被眾人圍毆。[54][55]根據幾位爆料學生提供的港媒視頻資料,被打學生走出場外時,身旁的港生突然倒地,並非是被該名學生推倒,因為該學生當時一手插着褲兜,一手拿着書包。7日《大公報》發表評論稱,大學校園不是法外之地。大學生絕大多數是年滿18歲的成年人,都要為自己行為負責。無法無天的學生,只會成為暴徒,不可能成為社會棟樑。[55]

2019年11月11日「三罷」期間,有激進示威者在馬鞍山向持相反意見的市民潑灑懷疑易燃液體之後點火焚燒,令其嚴重燒傷,《環球時報》社評指責示威者行為與伊斯蘭國恐怖分子無異;[56]文匯報》亦指出「暴徒」在各區有系統地作出堵路行為,更對清除路障、表達不滿的市民、拍照的遊客動用私刑,「令黑色恐怖全面籠罩香港」,或許會令區議會選舉受到干擾。[57]

2019年11月13日晨曦行動期間,沙田裁判法院被示威者縱火破壞, 為整場反修例示威當中首次有司法部門直接受示威者衝擊。香港大律師公會因而譴責破壞法院的行為,聲明稱攻擊法院的象徵性尤其嚴重,批評此舉等同直接衝擊香港的獨立司法權,是對法治作出最嚴厲的侮蔑及挑戰[58],另外,在該行動中發生上水老翁被磚擊中事件,為首個非參與者被示威者打死的案例,亦頗受市民批評[59]

2019年11月13日,男學生在銅鑼灣示威現場被示威者發現警察標誌的水樽和頸繩,被誤以為便衣警,遭他的中學學弟和另一男子「私了」毆打。被告王家俊(23歲,學生)及李樂恆(21歲,酒吧侍應)承認暴動及傷人兩項控罪。2021年6月23日,案件於西九龍法院被判刑,練錦鴻法官稱雨傘曾標誌反對強權,後來卻成了欺凌弱勢的工具,被用以「遮掩真相、逃避刑責」,惟練官稱社會仇警情緒因警暴所致,但這是由示威者引起,最後判二人入獄2年2個月。法官指,案發時社會極之動盪不安及有不同衝突,初時有頭腦較冷靜的示威者表達不滿,惟後來和平抗爭不幸地漸被暴力示威騎劫,以為違法可以達義。他們破壞財產、擾亂秩序及縱火,到最後變得和暴政相同。[60]

針對部分香港媒體疑偏向示威者的批評

香港電台商業電台、Now新聞有線新聞立場新聞眾新聞香港蘋果日報香港獨立媒體等香港媒體經常被建制派人士指責其報道偏袒示威者和民主派一方。被示威者視為親建制的無綫新聞香港01東方日報成報信報也曾遭指責其報道偏袒示威者。[61][62][63][64]

2019年8月14日,有數十市民到香港電台示威[65]拉起「強烈譴責商業電台立場偏頗」的橫額[66][67][68][69],指責電台的多個節目「內容偏頗,記者態度惡劣兼打斷官員發言」,亦經常找有泛民主派背景的人士擔任節目主持和嘉賓,猶如「泛民大台」[70]

由《大公報》前總編輯楊祖坤擔任理事長的香港資深傳媒人員聯誼會發出致廣播處長梁家榮的公開信中批評「一些新聞從業員忘掉了他們的使命,在報道新聞時,拋棄事實的全部,只根據自己的立場作選擇性報道,甚至扭曲真相」。公開信又指出,「香港電台自香港回歸後的立論偏頗,早已為廣大有識之士所詬病,雖屢諫而未見改善,反而變本加厲」。公開信認為,在最近的反修例風波及其所引發的事件中,這種情況尤其嚴重,例如香港電台對示威活動作選擇性報道,認爲是對「反政府分子」提供「煽惑市民的平台」,同時指出有個別港台記者涉嫌美化暴力或聯同示威者欺凌不同立場的同行[71]

2019年8月24日下午,激進建制派組織香港政研會發起「萬人包圍香港電台」活動,抗議其報道偏頗。上千名群眾揮舞國旗,高喊「垃圾電台」等口號,並在外牆貼上「支持警察,全賴有你」的標語[72],同時襲擊在場不同傳媒機構的記者,包括Now TV、《東方日報》、《星島日報》等。港台發聲明回應指,港台向來提供平台讓市民自由表達不同觀點,促進意見交流;而節目製作人員亦須恪守約章和節目製作人員守則,提供客觀而多角度的資訊。現時港台亦設有不同平台予社區、非政府機構及弱勢社群參與廣播。公眾可透過本台的「社區參與廣播服務」、電視節目外判計劃,以及多個聽眾來電節目,直接表達所思所想[73][74][75][76]

香港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因支持示威者被廣東順德黎氏剔除出祖籍,聲明說:「黎氏列祖列宗在上:今黎氏逆子智英,禍亂中國香港,黎氏蒙羞,故開祠堂,祭先人,剔除出族譜,之後智英此人一切行事與順德黎氏無關!」落款2019年8月9日[77]

澳大利亞《第七頻道》記者羅伯特·奧瓦迪亞英語Robert Ovadia稱,對於馬蹄露旺角街頭遇襲事件,蘋果日報在其發表的視頻中「做了手腳,故意顛倒了事情發生的前後順序」[78][79][80]

參見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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