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李聖五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Remove ads
李聖五(1899年—1985年),名福善,表字聖五,山東省泰安縣人,法學者、外交官,官至汪精衛政權駐德國大使(1941-?)。

事跡
畢業於國立北京大學,後留學日本,東京帝國大學大學院法學部擔任研究員。牛津大學的法學學士。回到中華民國後擔任曁南大學、復旦大學教授、上海商務印書館編輯以及南京中央日報主編。
1932年7月、擔任國民政府行政院參事。在汪精衛任職中華民國外交部部長任內(1933-35),李聖五在1933年12月出任中華民國外交部總務司司長、中央政治會議特務秘書、《東方雜誌》總編輯。1935年,任香港國際問題研究所研究員。1937年6月,調任外交部顧問。
1940年3月,出任汪精衛國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部長、中央政治委員會指定委員。6月,擔任憲政實施委員會常務委員。翌年3月,擔任清鄉委員會委員、8月,擔任教育部部長兼社會行動指導委員會常務委員[1]。9月,被任命為中國駐德國大使[2]、11月,擔任文物保管委員會委員兼圖書専門委員會主任委員。
1942年2月,他兼任中國駐丹麥公使並保留中國駐德國大使一職[2]。6月,擔任新國民運動促進委員會常務委員。1945年4月,兼任外交部部長。5月,出任文物保管委員會委員長以及各國在華治外法權撤廢委員會委員長。
1945年9月26日,以漢奸罪被捕,囚於南京。1947年12月9日,被處15年監禁[3]。後來被釋放,並移居至香港,在香港中文大學教法律。
Remove ads
注
參考文獻
關聯文獻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