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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設立的一級行政區劃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江西省 (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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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為中華民國下轄的一個省級行政區,是延續清代所設置的22省之一,為華中七省之一。簡稱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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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名由來

原於唐代開元二十一年(733年)唐玄宗江南西道而得省名,又因為江西最大河流為贛江而得簡稱。

管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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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新地學社1936年《袖珍中華全圖》的江西省地圖

全省轄境同清代,大抵除婺源縣以外的江西省全境。民國23年(1934年),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南昌行營為了圍剿中共蘇區,將福建省光澤縣、安徽省婺源縣劃入江西省。民國36年(1947年)6月,兩縣又分別劃歸福建、安徽二省;同年全省土地面積為165258平方公里[1]。東界浙江省福建省,南接廣東省,西界湖南省,北鄰湖北省安徽省

人口

人口據民國17年(1928年)中華民國內政部的統計,為2032.28萬人。民國36年(1947年),為1272.52萬人。

以下依據中華民國實業部《中國經濟年鑑》(1934年出版)、內政部統計司編《民國十七年各省市戶口調查統計報告》(1931年出版)、主計處統計局編《中華民國統計提要》(1940年出版)、中華民國年鑑社編《中華民國年鑑》(1952年出版,頁19-21)所提供的人口數據[2]

更多資訊 調查年代, 戶數 ...

據中華民國內政部戶政司於民國79年(1990年)臺閩地區戶口及住宅普查報告,臺閩地區籍貫為江西省的人數為12萬4670人,佔非臺灣省籍269萬4917人口當中的4.62%[3]

歷史沿革

江西新軍起義

宣統三年(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義成功後,江西的九江新軍於10月23日響應起義,並宣布獨立。10月31日,南昌新軍起義,宣告獨立,次日建立南昌軍政府。馬毓寶被推舉任江西省軍政府都督。11月,三路、鄱陽、贛州以及萍鄉先後起義,成立都督府。民國元年(1912年)1月,李烈鈞任江西都督,裁九江軍政分府,由江西都督府掌管全省軍政大權。

2月15日,被參議院選袁世凱為臨時大總統,隨後孫中山正式宣佈解除自己臨時大總統職務,臨時參議院決定將政府遷往北京,是年3月,臨時政府北遷之後,袁世凱在4月軍事會議,制定全國裁軍計劃,要求第一步把全國軍隊裁減一半。袁任命黃興為南京留守處留守,主要目的就是想利用黃興遣散軍隊,而黃竟以為建設時期已到,通過民主方式即可約束袁氏,因而大刀闊斧地在同盟會勢力所及的江南地區積極裁軍,如江西附近的革命軍隊,被減為1個師。因而在袁世凱準備以武力消滅革命黨人之時,革命黨人就已處於極度不利的境況之中。

民國二年(1913年)3月25日,國民黨代理理事長宋教仁在上海火車站遇刺身亡。孫中山堅決主張對袁世凱進行討伐,但黨內意見極不統一,李烈鈞等少數人支持孫中山的意見,黃興等人以為軍事上不足與袁世凱抗衡,主張法律解決。4月和5月,國民黨曾在上海兩次召開秘密會議,但未能統一意見,做出決策。此時袁世凱與五國銀行團簽定2,500萬英鎊的借款協定事之後,立即準備對國民黨進行討伐。北洋軍兵分二路,東路由第2軍軍長馮國璋率第4、5兩師及張勳雷振春倪嗣沖等部由津浦路與河南向南京、安徽進迫,另派海軍由鄭汝成率領在上海登陸,搶佔上海製造局。在部署基本就緒之後,於6月撤免李烈鈞等人都督職。此時李烈鈞密抵湖口後,設立了討袁司令部,任命林虎為左翼司令,方聲濤為右翼司令,何子奇為湖口守備司令,7月12日,李烈鈞發佈討袁檄文及通電,此時黃興於15日宣佈討袁,在南京任討袁軍總司令,與李烈鈞互為回應。隨後,安徽、湖南、廣東、福建、四川等省也先後宣佈獨立。

7月12日,左翼林虎所部在湖口進攻北洋軍李純的第6師,但由於右翼方聲濤部及九江的贛軍未能配合行動,致使失去先機。隨後李純部集中3個團的兵力向林虎部發動猛烈反擊,林虎部受挫。而右翼方聲濤部也遭到北洋軍張敬堯3個營的拚死抵抗而不得前進,同時李純抽調兩個營的兵力抄襲方部左側,方部在後撤途中,內部嘩變,兩個營及炮隊、機關槍隊投敵,使討袁軍右翼亦遭重挫。江西討袁軍在短短5天之內已呈敗勢。而此時,北洋軍之後援則源源開往江西,7月20日,段芝貴拱衛軍抵九江,北洋第2師及中央混成旅之一部也由湖北開進江西,7月25日北洋軍以主力分3路進攻湖口,討袁軍與之激戰至第二天中午,被迫從湖口撤出。至此江西討袁軍敗勢已定。8月18日,李烈鈞放棄南昌,率殘部退往湖南,李烈鈞、林虎等人先後出逃日本。李純因討伐並擊敗李烈鈞,以此功績,署為江西都督。民國三年(1914年)6月,李純獲將軍府授予「昌武將軍」,督理江西全省軍務。

民國四年(1915年)12月,雲南護國軍起義,反袁輿論高漲,李純追隨馮國璋段祺瑞,對袁世凱稱帝持消極態度。民國5年(1916年)3月,在馮國璋的指示下,李純等5省將軍發出密電,勸袁世凱取消即皇帝位。同年6月6日袁世凱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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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洋軍閥時期

初期屬直系軍閥的勢力範圍,後又成為孫傳芳的勢力範圍。

北伐戰爭

民國15年(1926年)9月-11月,北伐軍進入江西,兵分三路,以第2軍和第5軍各一部為一路進攻贛南,攻克贛州後,沿贛江北上;以第3軍和第2軍主力進攻贛西,連克宜春等地,在新喻與孫傳芳部隊發生激戰;以第6軍和第1軍第1師為一路,進攻贛西北,先後攻克修水、銅鼓、高安。至11月8日北伐軍進入南昌,孫傳芳潛逃南京,孫傳芳在江西戰場投入的10萬兵力,絕大部分被殲,此役動搖了孫傳芳在東南五省的統治。

十年建設

民國23年(1934年)3月,國民政府在南昌發起新生活運動,以圖恢復中華民族固有道德,振作民心士氣,隨後推廣到全國。此外,每年盛夏,國民政府各機構大批人員從南京前往「夏都」廬山避暑,並在廬山上建立軍官訓練團等設施。

民國25年(1936年),經過湖南的粵漢鐵路全線通車,使得江西失去過去在南北交通上的重要地位。民國26年(1937年)東西向的浙贛鐵路通車,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江西原有的交通和城市格局,省會南昌和九江口岸開始衰落下來。

圍剿江西蘇區

民國16年(1927年)8月,中共在江西南昌指揮發動南昌暴動,這是國共雙方首次武力衝突。明年(1928年),朱德率領殘軍和湖南南部的毛澤東武裝部隊在井岡山會師,組成紅四軍。先後在江西建立了大片革命根據地。其中著名的有贛西井岡山革命根據地(包括寧岡、永新、蓮花3縣和吉安、安福、遂川與湖南酃縣的一部分)、湘贛革命根據地、贛東北革命根據地(包括弋陽、橫峰、貴溪、德興、餘江、萬年、上饒、鉛山等縣,後發展為閩浙贛革命根據地)以及包括銅鼓、修水、萬載、宜豐等縣的湘鄂贛革命根據地,兵力計十一個軍,約12.1萬人。當時的中共中央革命根據地在贛南和閩西地區的21縣(包括江西的瑞金、安遠、信豐、廣昌、石城、黎川、寧都、興國、雩都、會昌、尋鄔等11縣),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設在瑞金,稱為「紅色首都」或「紅都」。

自民國19年(1930年)12月起,國民政府先後發動對中共位於江西、湖南的控制區實行五次軍事圍剿。對中共紅軍實施隔離封鎖包圍殲滅戰略。派遣部隊,實施圍剿、清剿;空軍分駐漢口、南昌、樟樹等地,支援陸軍作戰,海軍任長江、贛江與東南沿海之封鎖,斷絕中共紅軍外援,協同陸軍進剿。由於戰區幅員遼闊,同時須作防犯日軍入侵的部署,國軍兵力較為單薄,兼之部隊缺乏協同,保密程度不夠,致使贛南第一、第二兩次圍剿及豫鄂皖邊區之軍事圍剿,未能得手。 

民國20年(1931年)5月,國軍主力分左、右兩集團軍,於7月1日,向贛南分進合擊,正順利縮小包圍圈,唐生智聯合新桂系陳濟棠石友三等人,擁戴汪精衛在廣州成立「國民政府」,向衡陽進軍。蔣中正不得不命令國軍撤出戰場,準備轉入平叛。紅軍乘機迅速展開反攻。「九一八事變」爆發,日軍侵佔東三省,蔣中正不得不返回南京,並國軍抽調北上,第三次圍剿以紅軍的勝利告終。 

民國21年(1932年)「二八事變」淞滬戰事繼起,國軍抽調一部於江蘇、浙江、安徽方面佈防,以應對日本的軍事行動,對紅軍轉入守勢。同時中共內部陷入內鬥。國民政府鑑於國家面臨兩面作戰危機,遂恢復軍事委員會,任命蔣中正為委員長,全權統帥三軍。在蔣中正的「安內攘外」政策下,以「以政治與軍事併用」之作戰指導方針,於6月18日,在牯嶺召開「豫、鄂、皖、贛、湘五省剿匪會議」,決定先肅清河南、湖北、安徽3省的的鄂豫皖蘇區和湘鄂邊蘇區。在成功將兩地紅軍肅清後,於民國22年(1933年)2月集中兵力對江西中央蘇區實施第四次圍剿;此次戰鬥蔣中正的直屬部隊損失慘重,近三個師被全殲。又因日軍侵略榆關及熱河,致使第四次圍剿中途停止。

同年5月,蔣中正親臨南昌召開剿匪會議,檢討歷次剿匪得失,策定第五次圍剿計劃,以「三分軍事、七分政治」之指導方針,實施管(組織戰)、教(文化戰)、養(經濟戰)、衛(軍事戰)之國家戰略,於南昌成立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行營,實施新型總體戰。調集川、陝、豫、鄂、贛、湘、粵、閩、八省地方部隊後,四路合圍;以隔離封鎖包圍殲滅戰略,對贛南、贛皖閩邊區、贛鄂湘邊區及贛西實施圍剿。並實施「戰略攻勢,戰術守勢」「封鎖經濟、斷匪物資」之碉堡政策,對紅軍緊密封鎖。

民國23年(1934年)年2月中旬,國軍東、北兩路軍以分進合擊之勢,聯合向贛南逐次迫進。4月1日,會攻廣昌,水口一戰,擊破中共紅軍主力,打開贛南中央蘇區門戶。10月,北路軍在空軍支援下,分三路突破紅軍要塞地帶,更形縮小包圍圈。朱毛自知面臨總崩潰,決定放棄中央蘇區,乘南路軍末按計劃完成橫線碉堡之際,利用贛州與信豐間地區,率主力殘部鑽隙突圍西竄進行長征,並於明年北上抵達陝北[4]

抗日戰爭

民國28年(1939年)春,日軍向南昌進攻,中國第九戰區副司令長官羅卓英將軍率部迎戰,日軍在南昌附近修水防線遭受重大傷亡後使用毒氣突破中國防線,隨後攻陷南昌。

1945年7、8月,日本投降之前,日本陸軍第3440師團在江西省境內行軍轉進。兩個乙種師團的行軍轉進,仍給國府守軍以重擊。第40師團的轉進即是贛江追擊戰

國共全面內戰

民國38年(1949年)中,大陸局勢逐步惡化,國軍節節敗退,國民政府岌岌可危。5月22日,江西省省會南昌市為解放軍佔領,江西省政府南遷贛縣。6月,江西省人民政府於省會南昌成立,8月14日,解放軍劉伯承率領的軍隊攻下贛縣,至8月底攻克贛南各地。至此,江西省全境易手。

行政區劃

省、縣之間的行政區

道制

辛亥革命後,清代各道被廢除。民國2年(1913年)8月置贛北觀察使,民國3年(1914年)4月置贛南觀察使。同年5月,全省置贛南、潯陽、豫章、廬陵4道。民國16年(1927年)北伐軍進駐後,各道撤銷。

豫章道
贛語南昌話[y˨˩ tsɔŋ˦˦ tʰau˩˩]
民國3年(1914年)5月置,道尹為繁要缺,一等。駐南昌縣(今江西省南昌市城區)。轄南昌、新建、豐城、進賢、南城、黎川、南豐、廣昌、資溪、臨川、金溪、崇仁、宜黃、樂安、東鄉、餘江、上饒、玉山、弋陽、貴溪、鉛山、廣豐、橫峰等23縣。民國16年(1927年)廢。
廬陵道
贛語吉安話[lu˩˩ liən˧˦˧ tʰau˨˩˦]
民國3年(1914年)5月置,道尹為簡缺,三等。駐宜春縣(今江西省宜春市);民國4年(1915年)12月移駐吉安縣(今江西省吉安市)。轄宜春、泰和、吉水、分宜、永豐、安福、遂川、萬安、永新、寧岡、蓮花、清江、新淦、新喻、峽江、吉安、分宜、萍鄉、萬載、高安、上高、宜豐等21縣。民國16年(1927年)廢。
贛南道
於桂客語[kɔ̃˧˨˧ nã˦˦ tʰɔ˦˨]
民國3年(1914年)4月置贛南觀察使,5月改置道尹,為要缺,二等。駐贛縣(今江西省贛州市)。轄贛縣、雩都、信豐、興國、會昌、安遠、尋鄔、龍南、定南、虔南、大庾、南康、上猶、崇義、寧都、瑞金、石城等17縣。民國16年(1927年)廢。
潯陽道
淮語黃孝片[ɕin˩˩ iɑ̃˩˩ dau˩˧]
民國2年(1913年)8月置贛北道,但未劃定區域。民國3年(1914年)5月改置,道尹為要缺,二等;民國5年(1916年)2月升為一等。駐九江縣(今江西省九江市)。轄九江、德安、瑞昌、湖口、彭澤、星子、都昌、永修、安義、鄱陽、餘干、樂平、浮梁、德興、萬年、奉新、靖安、武寧、修水、銅鼓等20縣。民國16年(1927年)廢。

行政督察區

為了圍剿中共紅軍蘇區,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南昌行營先是在江西境內實行黨政委員分會制,準備實行黨政軍三方聯合。後又改為區長官制,將全省劃為13個行政區,每區設區長官1人,兼任駐在地縣長。區長官在省政府指揮監督之下,管理區內行政保安事宜,並有指揮監督轄區內各縣保安部隊、水陸公安警察隊及保衛團隊,考核轄區內各縣縣長成績等多項職權。各區駐在縣如下:南昌、萍鄉、武寧、九江、鄱陽、上饒、臨川、宜黃、吉安、永新、贛縣、寧都及龍南縣[5]。民國21年(1932年)10月開始實行行政督察區制,全省置13區,轄區、首縣同前江西行政長官轄區[6]

  • 第一區,專署駐南昌縣,轄南昌、新淦、新建、進賢、安義、高安、清江、豐城8縣[7]
  • 第二區,專署駐萍鄉縣,轄萍鄉、宜豐、上高、新喻、分宜、宜春、萬載7縣[8]
  • 第三區,專署駐武寧縣,轄武寧、瑞昌、永修、靖安、奉新、修水、銅鼓、德安8縣[9]
  • 第四區,專署駐九江縣,轄九江、星子、湖口、都昌、彭澤、安義6縣[10]
  • 第五區,專署駐鄱陽縣,轄鄱陽、浮梁、樂平、德興、萬年、餘干6縣[11]
  • 第六區,專署駐上饒縣,轄上饒、玉山、廣豐、橫峰、弋陽、鉛山6縣。
  • 第七區,專署駐臨川縣,轄臨川、東鄉、金溪、餘江、貴溪、資溪6縣[12]
  • 第八區,專署駐宜黃縣,轄宜黃、崇仁、樂安、南城、黎川、南豐6縣[13]
  • 第九區,專署駐吉安縣,轄吉安、吉水、峽江、永豐、泰和、萬安、興國7縣。
  • 第十區,專署駐永新縣,轄永新、安福、蓮花、寧岡、遂川5縣。
  • 第十一區,專署駐贛縣,轄贛縣、南康、信豐、上猶、崇義、大庾6縣[14]
  • 第十二區,專署駐寧都縣,轄寧都、廣昌、石城、瑞金、雩都、會昌6縣[15]
  • 第十三區,專署駐龍南縣,轄龍南、虔南、定南、安遠、尋鄔5縣。


後裁撤第一區、第四區。民國22年(1933年)各區如下[16]

  • 江西省政府直轄區,轄南昌、新建、豐城、進賢、清江、新淦、高安、九江、德安、星子、安義、湖口、彭澤、都昌14縣。
  • 第二區,專署駐萍鄉縣,轄萍鄉、宜豐、上高、新喻、分宜、宜春、萬載7縣。
  • 第三區,專署駐武寧縣,轄武寧、修水、靖安、奉新、銅鼓、永修、瑞昌7縣。
  • 第五區,專署駐鄱陽縣,轄鄱陽、樂平、浮梁、德興、萬年、餘干6縣。
  • 第六區,專署駐上饒縣,轄上饒、玉山、廣豐、鉛山、橫峰、弋陽6縣。
  • 第七區,專署駐臨川縣,轄臨川、金溪、東鄉、資溪、貴溪、餘江6縣。
  • 第八區,專署駐南城縣,轄南城、樂安、宜黃、南豐、黎川、崇仁6縣。
  • 第九區,專署駐吉安縣,轄吉安、吉水、永豐、泰和、萬安、興國、峽江7縣。
  • 第十區,專署駐永新縣,轄永新、安福、寧岡、遂川、蓮花5縣。
  • 第十一區,專署駐贛縣,轄贛縣、南康、信豐、上猶、崇義、大庾6縣。
  • 第十二區,專署駐寧都縣,轄寧都、廣昌、石城、瑞金、會昌、雩都6縣。
  • 第十三區,專署駐龍南縣,轄龍南、安遠、尋鄔、虔南、定南5縣。


民國23年(1934年)1月,遵照軍事委員會委員長南昌行營令,豫鄂皖三省剿匪總司令部制定的《剿匪區內各省行政督察專署組織條例》規定,江西全省重新劃為第一至第十及第十二區等11區。民國24年(1935年)4月又改劃為8區[17]。調整後各區轄縣如下[18]

  • 第一區,專署駐武寧縣,轄武寧、南昌、新建、進賢、安義、永修、修水、銅鼓、奉新、靖安10縣。民國28年(1939年)7月,進賢縣改隸第七區。
  • 第二區,專署駐萍鄉縣,轄萍鄉、分宜、宜春、宜豐、上高、新喻、萬載、高安、新淦、清江、豐城11縣。
  • 第三區,專署駐吉安縣,轄吉安、吉水、永豐、峽江、泰和、萬安、遂川、安福、永新、寧岡、蓮花11縣。
  • 第四區,專署駐贛縣,轄贛縣、上猶、崇義、大庾、南康、虔南、定南、尋鄔、安遠、信豐、龍南11縣。
  • 第五區,專署駐浮梁縣,轄浮梁、鄱陽、九江、星子、湖口、彭澤、都昌、瑞昌、德安、樂平、婺源、德興12縣。
  • 第六區,專署駐上饒縣,轄上饒、玉山、廣豐、鉛山、橫峰、弋陽、餘江、萬年、貴溪、餘干10縣。
  • 第七區,專署駐南城縣,轄南城、南豐、金溪、臨川、樂安、宜黃、黎川、崇仁、光澤、東鄉、資溪11縣。民國28年(1939年)7月,第一區進賢縣來屬。
  • 第八區,專署駐寧都縣,轄寧都、廣昌、石城、瑞金、會昌、雩都、興國7縣。


民國28年(1939年)9月改置11區,各區轄縣、專署駐地均有變化,以第五區九江、星子、瑞昌、德安4縣置第九區;以第一區新建、安義、奉新、靖安4縣置第十區;以第一區南昌、第二區豐城、第七區進賢3縣置第十一區;第一區專署改駐銅鼓縣[19]

  • 第一區,專署駐銅鼓縣,轄銅鼓、武寧、永修、修水4縣。民國30年(1941年)2月,永修縣改隸第十區。
  • 第二區,專署駐萍鄉縣,轄萍鄉、分宜、宜春、宜豐、上高、新喻、萬載、高安、新淦、清江10縣。
  • 第三區,專署駐吉安縣,轄吉安、吉水、永豐、峽江、泰和、萬安、遂川、安福、永新、寧岡、蓮花11縣。
  • 第四區,專署駐贛縣,轄贛縣、上猶、崇義、大庾、南康、虔南、定南、尋鄔、安遠、信豐、龍南11縣。
  • 第五區,專署駐浮梁縣,轄浮梁、鄱陽、湖口、彭澤、都昌、樂平、婺源、德興8縣。民國31年(1942年)6月,第九區星子縣來屬。
  • 第六區,專署駐上饒縣,轄上饒、玉山、廣豐、鉛山、橫峰、弋陽、餘江、萬年、貴溪、餘干10縣。
  • 第七區,專署駐南城縣,轄南城、南豐、金溪、臨川、樂安、宜黃、黎川、崇仁、光澤、東鄉、資溪11縣。
  • 第八區,專署駐寧都縣,轄寧都、廣昌、石城、瑞金、會昌、雩都、興國7縣。
  • 第九區,專署駐德安縣,轄德安、九江、星子、瑞昌4縣。民國31年(1942年)6月,星子縣改隸第五區。
  • 第十區,專署駐奉新縣,轄奉新、安義、靖安、新建4縣。民國30年(1941年)2月,第一區永修縣來屬。
  • 第十一區,專署駐豐城縣,轄豐城、南昌、進賢3縣。


民國32年(1943年)裁撤第一區、第十區,各區轄縣有所調整:舊第一區銅鼓、修水2縣劃入第二區,武寧縣劃入第九區;第十區奉新、安義、靖安、永修4縣劃入第九區,新建縣劃入第十一區;第五區星子縣入第九區;第二區高安、新淦、清江3縣劃入第十一區,專署改駐吉春縣;原第十一區改稱第一區[20]

  • 第一區,專署駐豐城縣,轄豐城、南昌、新建、進賢、清江、新淦、高安7縣。
  • 第二區,專署駐宜春縣,轄宜春、新喻、分宜、萍鄉、萬載、上高、宜豐、修水、銅鼓9縣。
  • 第三區,專署駐吉安縣,轄吉安、泰和、吉水、永豐、安福、遂川、萬安、永新、寧岡、蓮花、峽江11縣。
  • 第四區,專署駐贛縣,轄贛縣、信豐、安遠、尋鄔、龍南、定南、虔南、大庾、南康、上猶、崇義11縣。
  • 第五區,專署駐浮梁縣,轄浮梁、湖口、彭澤、都昌、鄱陽、樂平、德興、婺源8縣。
  • 第六區,專署駐上饒縣,轄上饒、餘江、玉山、弋陽、貴溪、鉛山、廣豐、橫峰、餘干、萬年10縣。
  • 第七區,專署駐南城縣,轄南城、黎川、南豐、資溪、臨川、金溪、崇仁、宜黃、樂安、東鄉、光澤11縣。
  • 第八區,專署駐寧都縣,轄寧都、廣昌、雩都、興國、會昌、瑞金、石城7縣。
  • 第九區,專署駐武寧縣,同年6月駐地遷至武寧縣石門樓,轄武寧、九江、德安、瑞昌、星子、永修、安義、奉新、靖安9縣。


抗戰結束後,南昌市直屬於省,婺源、光澤2縣於民國36年(1947年)6月分別劃屬安徽、福建省。各區如下[21]

  • 江西省政府直轄區,轄南昌市
  • 第一區,專署駐豐城縣,轄豐城、南昌、新建、進賢、清江、新淦、高安7縣。
  • 第二區,專署駐宜春縣,轄宜春、新喻、分宜、萍鄉、萬載、上高、宜豐、修水、銅鼓9縣。
  • 第三區,專署駐吉安縣,轄吉安、泰和、吉水、永豐、安福、遂川、萬安、永新、寧岡、蓮花、峽江11縣。
  • 第四區,專署駐贛縣,轄贛縣、信豐、安遠、尋鄔、龍南、定南、虔南、大庾、南康、上猶、崇義11縣。
  • 第五區,專署駐浮梁縣,轄浮梁、湖口、彭澤、都昌、鄱陽、樂平、德興7縣。
  • 第六區,專署駐上饒縣,轄上饒、餘江、玉山、弋陽、貴溪、鉛山、廣豐、橫峰、餘干、萬年10縣。
  • 第七區,專署駐南城縣,轄南城、黎川、南豐、資溪、臨川、金溪、崇仁、宜黃、樂安、東鄉、光澤10縣。
  • 第八區,專署駐寧都縣,轄寧都、廣昌、雩都、興國、會昌、瑞金、石城7縣。
  • 第九區,專署駐武寧縣[22],轄武寧、九江、德安、瑞昌、星子、永修、安義、奉新、靖安9縣。


民國38年(1949年)6月,中共在南昌成立江西省人民政府,將全省劃分為南昌市南昌(原第一區)、袁州(原第二區)、樂平(原第五區)、上饒(原第六區)、撫州(原第七區)、九江(原第九區)6專區及贛西南行署區(轄吉安(原第三區)、贛州(原第四區)、瑞金(寧都)(原第八區)3專區),共1行署區1地級市9專區3縣級市82縣。

縣級行政區

清代江西省在宣統三年(1911年)時,分為13府及1直隸州,下轄4廳、1州、75縣。江西新軍起義後,江西省政事部編制處制定《江西暫行地方官制草案》19條,民國元年(1912年)2月實行省、府縣二級制。全省地方行政區劃分為府、縣二種,各府裁首縣,以首縣原有轄境為各府區域。各廳、州一律改縣。10月,各府一律改為縣。江西省共轄81縣。至民國15年(1926年)北伐軍進駐南昌時正式設南昌市。民國23年(1934年),為了圍剿中共蘇區,安徽省婺源縣及福建省光澤縣劃入江西省[23],民國36年(1947年)6月分別劃回安徽、福建。民國38年(1949年)時,江西省劃分為9行政督察區,下轄1市、81縣。民國77年(1988)7月,行政院公布《中華民國各省(市)縣(市)行政區域代碼》,為各省縣市編定代碼,該法規於民國94年(2005)10月停用。江西省各縣、市沿革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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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區劃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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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體制

省會

民國元年(1912年),江西省省會定於南昌縣,因民國27年(1927年)起南昌縣城區析置南昌市,省會改為於此。抗日戰爭期間,因日軍攻佔南昌,江西省政府於民國28年(1939年)南遷至吉安縣。由於吉安為贛江中游的重要城市,地勢平坦,贛江水位較深,敵人容易沿水路、陸路進攻。所以省政府遷到吉安僅備不到1個月就遷往江西中南部的泰和縣,泰和成為抗戰時期的臨時省會[35]。民國34年(1945年)1月,日軍地面部隊攻入吉安地區,江西省政府再遷至寧都縣。抗戰結束後遷回南昌市。民國38年(1949年)4月,共軍發動渡江戰役。5月22日,江西省省會南昌市為共軍佔領,省政府南遷贛縣。8月再度東遷到會昌縣,隨後又撤往廣東省梅縣、汕頭市。9月,省政府臨時辦事處遷移到臺灣省臺中市東區大公街33號一棟日式屋舍辦公。

省行政機構

辛亥革命時期,江西建立的軍政府較多。駐九江新軍於宣統三年九月二日(1911年10月23日)起義,建立九江軍政分府,以都督為首領。九月十日(西曆10月31日),南昌新軍起義,並於次日建立南昌軍政府,下設參謀等廳和民政等部。此外,九月中旬先後建立的還有袁瑞臨三路都督、鄱陽都督、贛州都督以及萍鄉都督府。民國元年(1912年)1月,裁九江軍政分府,江西都督府掌管全省軍政大權。12月,置民政長,下設內務、財政各司。民國3年(1914年)5月,改民政長為巡按使,巡按使公署下設政務、財政各廳。民國5年(1916年)7月,改巡按使為省長。民國15年(1926年)11月12日,國民黨江西黨部成立江西省臨時政治委員會,為全省臨時最高軍政機構,下設政務、財政2委員會,為執行機構。民國16年(1927年)2月20日,蔣中正以國民革命軍總司令名義裁撤江西省臨時政治委員會,設省政府委員會,設委員9至11人,從委員中選出1人為主席,下設民政、財政各廳。3月26日,武漢國民政府決定改組江西省政府,並於同日發佈免職令,後於30日發佈任命令。9月寧漢合流後,隸屬於南京國民政府。

民國26年(1937年)後,因日軍入侵,贛北一帶先後淪陷,江西省政府遷往贛南一帶。民國34年(1945年)8月抗戰結束,江西省政府恢復其行政管轄區域。民國38年(1949年)5月,因省會南昌市為中共解放軍佔領,江西省政府再次遷往贛南。8月,隨着解放軍進入贛南,江西省政府從贛縣撤退之後,隨即展開遷移臺灣省的規劃工作。9月14日正式將江西省政府辦事處遷往台中市,共有95人將隨省府來臺,10月5日省府各單位人員進駐台中市。10月21日,江西省政府第2101次省務會議首度在台中市召開,決議結束江西省政府業務工作。11月30日結束業務,成立「保管委員會」,負責處理善後業務及財物,將江西省府及廳處、銀行之文件封存,交給台中市政府[36]

歷任江西省軍政長官、省政府主席

江西都督府都督
江西行政公署民政長
附:昌武將軍督理江西軍務
  • 李純
江西巡按使公署巡按使
  • 戚揚
附:江西督軍府督軍
附:督理江西軍務善後事宜
附:督辦江西軍務善後事宜
江西省長公署省長
附: 五省聯軍贛軍總司令
附:江西臨時政治會議委員(12人)
附:江西政務委員會委員(11人)
附:江西財政委員會主任
  • 俞飛鵬
江西省政府主席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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