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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蘭駐臺代表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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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蘭與中華民國於1912年—1961年有總領事級關係[註 1]。1961年—1972年升格為大使級外交關係,1972年12月22日斷交,[1]新西蘭在邦交期間未設立大使館、派駐大使。
代表機構
1987年10月,新西蘭政府在中華民國首都臺北設立具大使館功能的新西蘭商工辦事處。1990年4月開辦簽證業務、1991年11月增設經濟組與貿易發展組[註 2]、1994年恢復調派新西蘭外交部高層人員擔任駐臺代表。[3][1][4]
歷任代表(1987年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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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參考資料
參見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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