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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教育獎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奬項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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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教育獎,是中華民國的一個奬項,由教育部主辦,獲獎同學將受邀至總統府,由總統親自接見,並由總統親自頒發獎座、獎狀與獎學金。 獎學金的金額為國小組15萬、國中組15萬、高中組20萬、大專組25萬,並編撰總統教育獎獲獎學生芳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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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教育獎由陳水扁擔任總統時所創設,第1屆於2001年(民國90年)開始遴選頒發,馬英九、蔡英文、賴清德總統任內持續舉辦。總統教育獎設立目的,為鼓勵能以順處逆、發揮人性積極面、力爭上游、出類拔萃、具表率作用之大專及中小學生,以彰顯國家對學生優良品德及特殊才能之重視。
推薦條件,被推薦人於逆境中,仍能奮發向上、樂觀進取,並具下列條件之一:
未於各組獲獎的同學,則頒發「總統教育獎-奮發向上獎」及2萬元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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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屆得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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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法規
- 2004年1月5日公布「教育部補助辦理總統教育獎要點」,此規定在2012年12月17日廢止。[3]
- 2005年4月6日公布「第五屆總統教育獎遴選作業要點」,此規定在2006年4月18日廢止。[4]
- 2012年2月22日公布「總統教育獎遴選要點」,此規定在2017年11月14日廢止。[5]
- 2017年9月28日教育部新公佈「總統教育獎辦理要點」之後執行。[6]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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