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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維·皮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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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瓦尼特姆·「納維」·皮萊(泰米爾語:நவநீதம் பிள்ளை,英語:Navanethem "Navi" Pillay;1941年9月23日—),南非女法官,自2008年9月起至2014年8月底任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她是南非高等法院首位非白人法官[1],曾任國際刑事法院法官和盧旺達問題國際刑事法庭庭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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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
1941年9月23日,皮萊生於南非德班的一個貧窮地區[1]。皮萊具有印度泰米爾人血統,她的父親是一個巴士司機[1]。1965年1月,她與律師加比·皮萊(Gaby Pillay)結婚[3]。
依靠當地印度人社區的資助[4][5],皮萊於1963年及1965年分別取得納塔爾大學的文學士與法學學士學位[6]。後來,她又前往哈佛大學法學院深造,並於1982年及1988年分別取得法學碩士與博士學位,更成為首位獲得哈佛大學法學博士的南非人[7][8]。
職業
2008年7月24日,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提名皮萊,接替路易絲·艾伯擔任人權高專[9][10]。2008年7月28日舉行的聯合國大會的特別會議上,該提名獲全體成員國一致通過[2]。她從2008年9月1日展開為期四年的任期[2],皮萊就任後表示,人權高專要時刻代表「全球各地受害者的聲音」[4]。
獎項與榮譽
2003年,她獲得美國的Gruber女權獎(Gruber Prize for Women’s Rights)。皮萊獲杜倫大學[11]、紐約城市大學法學院(City University of New York School of Law)[12]、倫敦政治經濟學院以及羅德斯大學(位於南非東開普省格拉罕鎮)授予名譽學位[6]。2009年,《福布斯》雜誌把她評為全球第64名最有權力的女性[13]。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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