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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拉·杜特爾特彈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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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菲律賓副總統莎拉·杜特爾特遭到4項由個人或團體發起、並獲眾議員支持的彈劾指控。2025年2月5日,眾議院以215票贊成通過彈劾案,將彈劾案提交參議院審理。
儘管彈劾案的支持者呼籲立即開始審判,但參議院在幾個月後才召開會議。2025年6月10日,參議院將彈劾條款發回眾議院。
2025年7月25日,大理院裁決彈劾狀違憲,因此禁止在2026年2月6日之前對莎拉提起任何訴訟,並且參議院不會進行任何審判,因為它無法獲得對該彈劾案的管轄權。然而,大理院確認不會免除針對莎拉的指控[5]。
2025年8月6日,參議院通過「將針對副總統莎拉的彈劾申訴存檔」的動議。這意味着莎拉的彈劾指控未經審判已被中止[6]。
莎拉成為菲律賓歷史上第一位被彈劾的副總統,但在參議院做出最終判決前將繼續在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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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菲律賓共和國憲法》有對彈劾案的規定。根據憲法第11章第2條,總統、副總統、大理院法官、憲法規定的委員會委員和監察專員,因犯有違憲、叛國、受賄、貪污腐化、其他嚴重罪行,或背叛公眾信任,而受彈劾並判罪者,應予免職。第3條規定彈劾指控可由任一眾議員或得到眾議員贊同的任何公民提出,在會議期間十天內列入議事日程,並在此後三天內提交適當的委員會。委員會經過聽訊後如多數委員贊成,應在接到指控後的六十天內向眾議院提出報告和相應決議案,眾議院應在接到報告後十天內安排對該決議案進行討論的日期。
無論是對委員會提出的主張彈劾的決議案的確認,或是推翻委員會關於彈劾不能成立的決議案,均需有全體議員的至少三分之一投票贊同。每一名所投的票均應記錄在案。經核實的彈劾指控或彈劾決議案如由全體眾議員的三分之一以上的眾議員提出,即構成彈劾條款,參議院應立即予以審理。
參議院有審理和裁決一切彈劾案的專屬權力。參議院審理彈劾案件時,將組成彈劾法庭,參議員應宣誓或確認。如果受審者為總統,應由大理院首席法官主持審訊,但無表決權。非經全體參議員三分之二的同意,不得宣判任何官員有罪。彈劾案件的裁決限於將被彈劾者免職或取消其擔任菲律賓共和國任何職務的資格。但可依法對被彈劾者提起追訴、審訊和懲處。
此前眾議院曾對4人提起彈劾,包括總統約瑟夫·埃斯特拉達、監察專員梅賽德斯·古特雷斯、首席大法官雷納托·科羅納和選舉委員會主席安德烈斯·包蒂斯塔。除科羅納被參議院投票罷免外,其餘3人均在彈劾審判前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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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菲律賓總統選舉中,小費迪南德·馬可斯和莎拉·杜特爾特作為競選搭檔分別當選總統和副總統[7]。
在宣誓就職後,莎拉被任命為馬可斯政府第一任教育部長[8],儘管莎拉本人傾向於擔任國防部長[9]。兩年後,莎拉和馬可斯的關係逐漸惡化,尤其是與眾議院議長馬丁·羅穆亞爾德斯和第一夫人路易絲·馬可斯的關係[8]。2023年5月,莎拉辭去基督教穆斯林民主力量黨主席一職,該黨是執政聯盟的成員黨[10][11]。2024年6月19日,莎拉辭去兼任的教育部長和反叛亂工作組副主席的職位,退出馬可斯內閣[12]。
2024年11月,莎拉宣稱自己已僱用殺手;說自己如果被殺掉,殺手將暗殺小馬可斯夫婦和馬丁·羅穆亞爾德斯。政府回應該次發言為嚴重恐嚇、視其為國安問題。[13][14][15]菲律賓警方隨即對莎拉及其安全助手提起刑事訴訟。[16]11月29日,小馬可斯確認他已指示眾議院不要對薩拉提出彈劾動議。儘管他與莎拉之間存在裂痕,他稱其「不過是小題大做」,並堅稱任何試圖彈劾其副手的努力都是浪費時間,「對哪怕一個菲律賓人的生活都沒有任何影響」[17]。
2025年1月3日,小馬可斯發布命令,將莎拉逐出國家安全委員會。總統府文官長貝薩明在一份聲明中說:「副總統目前被認為與國家安全委員會成員的職責無關。」[18]

2022年和2023年,莎拉為副總統辦公室和教育部動用了機密和情報資金;而其前任領導下的辦公室並未使用機密資金。據莎拉的幕僚長稱,由於辦公室的條塊分割結構,她直接與其辦公室的特別支出官員吉娜·阿科斯塔協調處理她的機密資金,沒有任何中間人[19][20][21]。
2024年,在2025年副總統辦公室預算批准被推遲後,眾議院善政與公共問責委員會開始對副總統涉嫌濫用資金的行為展開調查。9月25日,一名前教育部副部長指控杜特爾特每月贈送價值5萬比索的現金禮物[22];隨後,另一位前官員也站出來聲稱,他們也收到過類似的信封,但在2023年底就停止了,大約在機密資金問題被提出的同時[23]。2024年11月,她提交給委員會的辦公室收據被曝光。一些議員對收據的真實性表示懷疑,並強調收據存在一些違規行為,例如使用了不常見的姓名和疑似虛構的姓名,以及日期和簽名存在差異[24][25]。莎拉宣稱她沒有看過收據[26]。2024年12月9日,菲律賓統計局報告稱,在677名接受教育部機密資金的個人中,有60%的姓名在國家民事登記冊中沒有記錄[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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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拉因未就菲律賓與中國的南海爭端發表明確聲明而引起注意。她拒絕對此事發表評論,而是在被問及此類問題時,建議人們詢問外交部和國防部[28][29]。為此,她受到了一些官員的批評,其中包括小馬可斯在眾議院的盟友[30][31]和菲律賓海巡署西菲律賓海發言人傑伊·塔列拉[32][33]。不過,小馬可斯為莎拉辯護,稱「談論中國不是副總統或教育部長的職責」[34]。
早在2023年8月,人民愛國聯盟就曾考慮對莎拉·杜特爾特提起彈劾案,指控其涉嫌濫用2022年副總統辦公室的機密資金[35],關心教師聯盟議員法蘭西·卡斯特羅稱此舉是「可彈劾的罪行」[36]。卡斯特羅後來認為該計劃「為時過早」,並表示需要繼續眾議院的調查[37]。
2024年8月,莎拉表示,在她與總統鬧翻以及從眾議院盟友那裏聽到消息後,她預計自己將面臨彈劾案[38]。9月,新愛國聯盟稱對莎拉的彈劾是必要的,因為她在2022年和2023年使用了機密資金[39]。同月,眾議院否認有任何提起彈劾案的計劃[40]。
彈劾動議
2024年12月2日,第一起針對副總統莎拉·杜特爾特的正式彈劾案被提起[41]。起訴書列舉了24條罪名,分為貪污腐敗、受賄、背叛公眾信任、其他重罪四大類[42]。除了腐敗之外,其他被提及的原因還包括她涉嫌參與對毒品犯罪嫌疑人的法外處決,以及未能對中國在南海爭端中咄咄逼人的主權主張表明立場[41]。
針對莎拉的第二起彈劾訴訟於2024年12月4日由新愛國聯盟領導的70名活動家提起[43][44]。他們列舉的唯一理由是,莎拉對機密資金的非法使用和不當處置背叛了公眾信任。莎拉被指控對副總統辦公室和教育部6.125億比索的機密資金「嚴重濫用自由裁量權」[43][45][46]。
2024年12月5日,眾議院秘書長雷金納德·貝拉斯科透露,眾議院部分議員正在準備提出第三份彈劾動議[47]。12月19日,一群宗教工作者、律師和民間社會工作者向眾議院提交了針對莎拉背叛公眾信任的彈劾動議[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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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5日,眾議院215名眾議員簽署了針對莎拉·杜特爾特的彈劾起訴書,指控其腐敗、密謀刺殺總統馬科斯、參與法外處決以及煽動叛亂和社會騷亂等罪名。彈劾投訴取得超過憲法規定的最低102個簽名,即眾議院三分之一的簽名。隨着簽名門檻的達到,彈劾訴狀正式成為針對莎拉的彈劾條款,並在未經全體會議表決的情況下提交參議院。這是針對杜特爾特提出的第四份訴狀[49]。2月7日,眾議院秘書長雷金納德·貝拉斯科表示,另有25名議員簽署文件支持彈劾訴狀,使簽名者總數達到240人[50]。
以下是針對副總統莎拉·杜特爾特的彈劾條款:
第三條涉及莎拉賄賂教育部高級官員的指控,而第五條涉及她與其父親和前總統羅德里戈·杜特爾特在禁毒戰爭期間發生的法外處決的聯繫,包括達沃行刑隊[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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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休會(2025年2月 – 6月)
2025年2月5日,參議院收到眾議院的彈劾動議,當天恰逢參議院會期的最後一天。參議院秘書雷納托·班圖格於下午5點49分收到了彈劾條款,但在晚上7點休會之前並未向全體會議報告[52]。參議院有義務組成彈劾法庭來處理該彈劾案,但目前尚未公布具體時間表[49]。
參議院議長弗朗西斯·埃斯庫德羅堅持認為參議院要等到2025年6月2日國會復會後才能開始審議程序[52][53]。他已確定正式審判將於2025年7月30日舉行[54]。他進一步堅持認為,在此期間不能「合法地」開始審判,因為他認為參議院必須召開持續的會議才能作為彈劾法庭[55]。
律師卡塔利諾·傑內里洛於2月14日向大理院提交了一份強制令申請,稱參議院負有「不可推卸的憲法義務」立即開始審判[56]。2月18日,一群棉蘭老島的律師提交了一份調卷令,請求頒發臨時限制令,以阻止審判的開始[57]。同一天,莎拉·杜特爾特還向大理院提交了一份請願書,要求撤銷彈劾訴訟[58]。
參議院少數黨領袖科科·皮門特爾表示,由於參議院12名議員的任期將於6月30日結束,以及5月12日2025年參議院選舉的結果即將公布,彈劾程序的進展可能會受到影響[59]。
假設參議院於6月2日召開會議,那麼距離第19屆國會於6月13日結束還有6個會期,這使得埃斯庫德羅得出結論,彈劾審判將由第20屆國會審理[60]。埃斯庫德羅預計,審判將於2025年7月馬可斯總統發表國情咨文後開始[61],並於10月作出判決[62]。
儘管如此,彈劾支持者堅持認為,憲法規定「參議院的審判應立即進行」,或儘快進行。他們建議議長為此召開特別會議[63]。對參議院施加的壓力持續到至少6月[64][65][66][67]。
5月29日,埃斯庫德羅提出動議,將彈劾條款的提交日期推遲至6月11日,即第19屆國會的最後一天[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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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議院會議


2025年6月9日,少數黨參議員里薩·洪蒂佛羅斯和科科·皮門特爾試圖正式啟動對副總統莎拉的審判。少數黨領袖皮門特爾提出了啟動審判程序的動議,並提出了以下建議[69]:
- 參議院暫停立法事務
- 參議院立即召開彈劾法庭會議,而不是周三(6月11日)
- 參議院議長埃斯庫德羅宣誓就任主持官員
- 埃斯庫德羅應該主持在場參議員的宣誓
- 彈劾法庭啟動對莎拉·杜特爾特副總統的彈劾案並制定審判日程
- 彈劾法院要求檢察官於周二(6月10日)宣讀彈劾條款
- 隨後將向莎拉發出傳票。
隨後進行了兩個小時的技術性辯論,然後又暫停了兩個小時[69]。下午5點42分左右,羅賓·帕迪拉提出一項決議,尋求終止彈劾程序[70]。
埃斯庫德羅按提議宣誓,但大家同意其餘參議員於第二天下午4點前宣誓[71]。洪蒂佛羅斯和皮門特爾辯稱,宣誓意味着審判已經開始,但羅納德·德拉·羅薩不同意,導致再次暫停議程。審判並未在當天開始。[69]。

埃斯庫德羅為其餘二十二名參議員主持了宣誓儀式[72]。德拉·羅薩在宣誓前後分別提出了一項駁回動議,但參議院並未採取行動。皮門特爾和洪蒂佛羅斯敦促同僚保持「冷中立」,這意味着法律異議應由受害方或莎拉本人提出[73]。
邦·戈在審議德拉·羅薩的動議時建議將彈劾條款退回眾議院。德拉·羅薩還指控,眾議院對2023年12月(此前已提起)的三起彈劾訴訟均未採取行動。皮婭·卡耶塔諾修改了德拉·羅薩的動議,表示應將其退回眾議院,以證明該彈劾並未違反「一年期限」條款[74]。
然而,參議院就艾倫·彼得·卡耶塔諾提出的動議進行了表決,該動議並未駁回或終止彈劾程序,而是將彈劾條款退回眾議院。該動議要求[74]:
- 眾議院確認未違反憲法第11章第3條第5項的規定,即「一年內不得對同一官員啟動兩次以上彈劾程序」;包括前三次彈劾動議的提起情況
- 第20屆國會眾議院向參議院表示是否願意並準備對副總統提起彈劾訴訟。
埃斯庫德羅向莎拉發出了傳票,但德拉·羅薩對此表示反對。警衛官羅伯托·安坎負責遞交傳票[75][76]。副總統辦公室於次日上午11:05收到傳票。莎拉被要求在收到傳票後十天內作出回應[77]。
眾議院回應
在收到參議院的發回重審後,眾議院於6月11日一致通過決議,確認彈劾條款符合憲法。同時,眾議院批准了一項動議,推遲接受彈劾條款,直到參議院回應眾議院檢察小組關於發回重審的質詢[78]。
辯護方回應
副總統莎拉·杜特爾特於6月23日下午3點53分向眾議院提交了一份「謹慎」(ad cautelam)答辯狀[a],眾議院發言人阿班特證實,莎拉請求駁回彈劾案,理由是該案「違反了憲法的一年訴訟時效規則」。下午5點49分,針對參議院發出的傳票,莎拉向參議院提交了另一份單獨的答辯狀,其中也提出了同樣的理由。根據參議院彈劾規則,眾議院檢察官有五天時間提交答覆;然而,由於6月28日是星期六,因此檢察小組可以在6月30日星期一之前提交答覆[79][80]。眾議院檢察小組發言人安東尼奧·布科伊第二天宣布,他們準備最早於6月27日星期五提交答覆[81]。
檢控方回應
眾議院檢察小組於6月27日在副總統莎拉·杜特爾特向彈劾法庭提交的答辯狀中回應了她的論點。檢察官雷金納德·通戈爾證實,法庭於下午1點38分收到了眾議院的答覆,檢方在答覆中請求法院駁回副總統關於駁回彈劾案的請求,並強調指控的嚴重性,要求進行全面審判並作出最終有罪判決。針對辯方的指控,檢察官反駁了幾個謊言[82][83]:
- 檢方表示,副總統已通過答覆承認收到彈劾條款,駁斥了她關於彈劾條款被發回眾議院後法庭無權管轄的說法。
- 2025年2月通過的第四起彈劾指控是眾議院唯一「發起」的指控,而不是前一年12月提出的前三起,這反駁了其違反憲法一年訴訟時效規則的說法。
- 辯方被指修改了大理院關於彈劾程序是否可以延續到第20屆國會的裁決,使其有利於自己的陣營。檢方則指出,該裁決規定,即使在國會過渡期間,非立法職能也應得到保留。
- 檢方表示,針對副總統的所有指控都是有根據的,並且基於事實和證據,而莎拉則持相反觀點。
彈劾審判
在現任24名參議員中,需要有16名投票認定莎拉·杜特爾特犯有其中一項可彈劾的罪行,才能免去她的副總統職務,並永久取消她擔任任何公職的資格[84]。
第19屆國會12名參議員的任期將於2025年6月30日到期。如果參議院在第20屆國會期間以法庭形式召開會議,這些議員將無法參與,除非他們在2025年大選中勝選[85][86]。
- 註釋:
- A:任期於2028年6月30日結束(現任)
- E:任期於2025年6月30日結束(重新當選)
- O:任期於2025年6月30日結束(敗選)
- X:任期於2025年6月30日結束(任期限制)
- N:新當選參議員,2025年6月30日就任
- TBD:待定
彈劾條款的合憲性
2025年7月25日,大理院裁定彈劾條款無效,認為其 「違憲」[87]。法院表示,「一年期限規則」已適用於前三起彈劾案,因此第四起彈劾案無效。在眾議院多數議員投票支持用於彈劾副總統的第四起彈劾案一年後,即2026年2月6日之前,任何彈劾動議都不能向眾議院提出[5]。
因此,參議院將不會舉行任何審判,因為根據法院裁決,參議院無法獲得管轄權[88]。
判決當晚,參議員喬爾·維拉紐瓦聲稱,儘管大理院做出了裁決,彈劾法庭仍將繼續開庭。他援引了2011年首席大法官科羅納彈劾審判期間彈劾法庭的先例,當時大理院發布了臨時限制令,但彈劾法庭最終投票決定無視該限制令[89]。7月29日,議長埃斯庫德羅宣布參議院將於8月6日就是否駁回副總統莎拉的彈劾案做出決定[90]。
7月27日,眾議院提起重新審議動議,理由是大理院駁回彈劾案的裁決是基於與眾議院官方記錄相矛盾的「錯誤事實」。發言人阿班特指出眾議院2月份表決對彈劾申訴採取行動的同一天,也投票決定對2024年12月提交的前三起彈劾申訴採取行動。換言之,這是眾議院首次對彈劾指控採取行動,並非如法院所說的一年內多次彈劾莎拉[91]。
2025年8月6日,參議院以19票贊成、4票反對、1票棄權的結果通過「將針對副總統莎拉的彈劾申訴存檔」的動議。這意味着莎拉的彈劾指控未經審判已被中止。議長埃斯庫德羅補充,如果大理院之後推翻原判,參議院仍可通過新的動議將此彈劾申訴從檔案中「取出」,以根據大理院的裁決再次採取行動[6]。
註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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