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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貞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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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貞美(韓語:정정미;1969年5月24日—),是韓國法律工作者,擔任韓國憲法法院法官。她於2023年3月6日由韓國大法院院長金命洙提名,並於2023年4月17日被總統尹錫悅正式任命為憲法法院法官。她是第六位擔任韓國憲法法院法官的女性。[1]
鄭貞美畢業於首爾國立大學法學院和司法研究培訓學院第25期後,開始擔任仁川地方法院富川分院法官。在接下來的27年裏,她擔任了首爾、忠清南道、大田和全州地區法院的法官。
2023年,鄭貞美被提名並任命為憲法法院法官,接替李錫兌法官。在她任職期間,她被歸類為溫和派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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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生活和教育
鄭貞美於1969年5月24日出生於釜山,是家中五個孩子中的第三個,另外還有兩個兄弟和兩個姐妹。[2][3]鄭貞美的父母原籍慶尚南道河東郡,在鄭貞美出生前搬到了釜山。[2]回憶起童年時光,鄭貞美表示父母雖然貧窮但勤勞,母親是虔誠的佛教徒,曾對她說「要成佛救一切眾生」。[2]鄭貞美讀初二時,父母經濟拮据,只能在釜山南浦洞賣花維持生計。[2]
鄭貞美於1988年畢業於釜山中區一所私立學校 —— 南星女子高等學校。[3][4] 鄭貞美隨後進入首爾國立大學法學院學習,並於1993年畢業。[3][5]鄭貞美於同年通過了第35屆司法資格考試,並於1996年畢業於司法研修院(第25屆)。[6][7]
早期司法生涯
畢業於司法研修院後,鄭貞美被聘為仁川地方法院富川分院法官。[2][3]在仁川地方法院任職兩年後,鄭貞美被調至首爾北部地方法院。[3] 2000年,鄭貞美加入全州地方法院群山分院。[3]自2004年以來,鄭貞美開始擔任大田和忠南法院的法官,包括大田地方法院和大田高等法院。[2][3]2009年至2011年,鄭貞美還擔任司法研究培訓學院教授。[3]2011年,鄭貞美升任大田地方法院首席法官,並於2014年至2016年擔任大田地方法院公州分院院長[3]。鄭貞美任職期間,於2013年、2019年兩次被大田律師協會評為優秀法官。[8]2019年,鄭貞美升任大田高等法院法官。[3]
2022年,鄭貞美主持了一起20個月大嬰兒性侵謀殺案的上訴審判,引起了公眾的廣泛關注。2021年6月15日,一被告被指控對其20個月大的繼女實施性侵犯、毆打、扭傷手臂並將她扔到牆上等虐待行為。[9][10][11]在她因虐待而死後,他將她的屍體藏在冰箱裏二十天。[9]當女孩的祖母向警方舉報被告人後,被告人逃跑,並於四天後在大田東區的一家汽車旅館被捕。[9]被告人最初被判有罪,並被判處30年監禁,但檢察機關對量刑決定向大田高等法院提出上訴,並請求法院判處其死刑。[9][10]在審判和上訴過程中,法院共收到900多份訴求和投訴,要求嚴懲被告。[11]經過上訴審判,由鄭貞美主導的大田高等法院合議庭將被告人的刑期增加至終身監禁。[10][11]鄭貞美在判決書中表示,「明確侵害無辜兒童生命的人,必然要付出與其罪行相符的代價,並杜絕此類犯罪的再次發生,十分必要」。[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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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憲法法院法官
2023年1月,韓國最高法院成立憲法法院大法官候選人推薦委員會,推薦接替任期於2023年3月結束的李宣厓和任期於2023年4月結束的李錫兌[13]。2023年2月28日,鄭貞美成為委員會推薦的八名候選人之一。
2023年3月6日,韓國大法院院長金命洙提名鄭貞美接替李錫兌大法官。[14][7]鄭貞美獲提名時,保守派曾表示擔心金命洙會選擇進步派候選人[15],並讓進步派在九名憲法法院成員中佔據六席多數,而憲法審查需要六票才能通過。[16]現任憲法法院法官中,有劉南碩、文炯培、金基潁、李美善等四人是進步研究組織的成員。[16] 在金命洙推薦的8名候選人中,有兩位候選人均與進步研究組織有聯繫。[16] 據報道,鄭貞美的提名緩解了這些擔憂,因為鄭貞美被認為是一名溫和的法官。[16]鄭貞美獲提名後,最高法院中的男女法官比例仍維持在6:3。[16]
2023年3月29日,國會立法司法委員會就鄭貞美的提名舉行了聽證會。[2]聽證會上,共同民主黨和國民力量議員均向鄭貞美質詢,政府提出的對日本強迫勞動的受害者第三方賠償提案是否違反了最高法院的賠償裁定。[17]鄭貞美拒絕批評該提議,她說:「最高法院的裁決宣布了債務人的責任,我認為實際收到錢和實現付款的過程可以是不同的領域。」[17] 當被問及憲法法院最近對檢察官調查權的限制時,鄭貞美表示她尊重該裁決,並聲稱批評法院裁決是出於政治動機是不恰當的。[17][18]鄭貞美還表示支持以要求舉行面對面的聽證會為由來簽發搜查令。[18]
在回答有關反歧視法的問題時,鄭貞美表示「性少數群體不是對錯的問題,而是個人性取向的問題,應作為私事而受到尊重」,同時還指出「在制定法律的過程中,應該先擴大理解範圍、解決誤解、形成社會共識的過程。」[18]鄭貞美還於2013年因收購慶尚北道清道郡的農田而引發爭議。[19]據報道,鄭貞美擔任大田地方法院首席法官期間,曾向當地政府提交了一份農業管理計劃,聲稱鄭貞美將用自己的勞動力耕種這片土地。[19]在聽證會上被問及該房產時,鄭貞美表示「沒有謀取不義之財的意圖」,並聲稱該農場是她的父母以她的名義購買的。[18]
雖然鄭貞美的任命無需國會批准,但國會立法和司法委員會於2023年3月30日通過了一份報告,認定鄭貞美有足夠的資格被任命為憲法法院法官。[20]2023年4月17日,鄭貞美從總統尹錫悅手中接過了法官的正式任命書。[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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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擔任法官期間,鄭貞美被普遍認為是一位溫和、正統的法官。[22][23]然而,儘管一些新聞媒體將她歸類為溫和保守派,[24][25]另一些媒體則指出,她最近的一些裁決表明,她是傾向於進步的溫和派。[26][27]
加入法院數月後,鄭貞美加入多數派,以一致多數票駁回了國會對行政安全部長李祥敏的彈劾。[28][29]儘管國會曾試圖讓李健熙為2022年首爾萬聖節人群踩踏事件負責,但憲法法院認為李祥敏「沒有嚴重違反憲法或法律」。[28]鄭貞美在另一份意見書中指出,雖然李祥敏在災難發生後的言論違反了維護公務員尊嚴的義務,但這種違反還不足以成為免除李祥敏職務的理由。[29]
2024年5月30日,鄭貞美與金基潁、文炯培、李美善等法官一起,對憲法法院駁回釜山地方檢察廳副檢察長安烔完彈劾案的決定表示反對。[30]國會最初因安烔完報復性起訴首爾市官員而對其提出彈劾。[30]儘管法院九名法官中有五名同意駁回彈劾,但他們的理由存在分歧:三名法官認為沒有濫用權力,而兩名法官則認為任何違法行為都不足以嚴重到成為駁回彈劾的理由。[30]鄭貞美和其他持不同意見的法官不同意這一觀點,他們認為安烔完不僅濫用了起訴權,而且其嚴重程度足以支持其被免職。[30]他們表示,「罷免安烔完檢察官對維護憲法的利益是如此之大,以至於它超過了罷免他所造成的國家損失,因此安烔完檢察官必須被免職。」[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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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6日,鄭貞美與其他法官以7比2的多數票在憲法法院作出裁定,禁止散發反朝鮮傳單公民運動的刑事禁令違反了憲法對言論自由的限制,並違反了禁止過度懲罰的規定。[31][32]
2023年9月26日,憲法法院審理了《政黨法》中關於禁止成立地區政黨的規定是否違反憲法。[33]雖然鄭貞美等五名大法官以多數票認定該法違憲,因為「該法排除了能夠在地區問題上積極反映政治意願的政黨的出現,從而存在阻礙基層民主的風險」,但他們並未達到推翻該法違憲所需的最低六票數。[33]
2023年10月26日,憲法法院審理了《軍事刑法》中將肛交定為犯罪的條款是否違憲。[34]雖然這已是該條款的合憲性第四次受到質疑,但最終以5比4的多數票認定該條款符合憲法,而鄭貞美與金基潁、文炯培和李美善等法官一起持違憲的意見。[34]
2024年5月30日,鄭貞美加入以5比4中多數票的行列,該多數票認為針對良心拒服兵役者的替代服役制度符合憲法。[35]雖然36個月的替代性非軍事服役期比韓國徵兵制度下現役軍人所要求的年限要長,但大多數人認為,取消激勵逃避兵役的機制是適當的。[35]
2024年6月2日,憲法法院駁回了兩項請願書,這些請願書認為政府針對2014年世越號沉沒事件採取的救援措施不充分,並且侵犯了他們的基本權利。[36]法院以5比4的投票結果裁定,該訴訟不合時宜,因為涉嫌侵權行為已經發生。[36]如果存在「請求審判的特殊利益」,包括保護憲法秩序或存在侵權行為再次發生的風險,法院有權審理此案,但法院認為這些問題已在先前的訴訟中得到解決,「由於需要對憲法進行解釋,因此很難在本案中承認請求審判的特殊利益。」[36] 鄭貞美與金基潁、文炯培和李美善等法官一起持反對意見。他們認為:「在人民的生存權受到類似於世越號沉沒事故的大規模海事事故威脅的情況下,國家沒能履行保護基本權利義務的問題可能會再次發生。」[36]他們還認為,先前對這起災難的法院判決並沒有解決憲法請願書中提出的問題。[36]
2024年8月29日,鄭貞美與憲法法院一致多數裁定,《碳中和框架法》未能設定2031年以後的溫室氣體減排目標,違反憲法,因為未能保護基本權利。[37]儘管鄭貞美與其他四名法官一樣,也認為該法案的2030年減排目標不充分且違憲,但他們沒有達到推翻該法案這一部分所需的六票。[37]
個人生活
1997年,鄭貞美結婚。育有三個女兒。[2]
參見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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