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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合作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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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合作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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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合作組織,簡稱鐵組(俄語:Организация Сотрудничества Железных Дорог,縮寫:ОСЖД,拉丁轉寫:OSJD;英語:Organisation for Cooperation between Railways,縮寫採用俄語拉丁轉寫:OSJD); 德語:Organisation für die Zusammenarbeit der Eisenbahnen(OSShD) 是一個於1956年6月28日在保加利亞索非亞鐵路交通部長會議上成立的國際組織,包括以下國家:保加利亞人民共和國、匈牙利人民共和國、德意志民主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蒙古人民共和國、波蘭人民共和國、羅馬尼亞人民共和國、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和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國。

快速預覽 原名, 簡稱 ...

截至2025年11月,鐵組成員涵蓋亞歐30個國家,其中4家鐵路公司擁有觀察員地位,38家直接參與鐵路運營的公司和組織擁有鐵組加入企業地位。鐵組鐵路運營里程達34萬公里。鐵組成員國總面積超過3750萬平方公里,人口超過20億,鐵路運輸年均運送旅客約40億人次,貨物約55億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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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組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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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為了建立統一的國際客運和貨運法律及經濟標準,20世紀50年代初,第一批國際客運和貨運基本文件應運而生,即:

— —《國際鐵路直通聯運旅客及行李運送協定(國際客運協定)及其辦事細則》;

— —《國際鐵路直達聯運貨物運送協定(國際貨運協定)及其辦事細則》;

— —《國際鐵路直通聯運旅客、行李、包裹運送運價規程》;

— —《國際鐵路直達聯運貨物運送協定參加國鐵路貨物運送統一過境運價規程》;

— —《國際聯運車輛互用規則(車規)》;

— —《國際客運協定和國際貨運協定清算規則》。

這些協約、規則和運價表由阿爾巴尼亞人民共和國、保加利亞人民共和國、匈牙利人民共和國、德意志民主共和國、波蘭人民共和國、羅馬尼亞社會主義共和國、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和捷克斯洛伐克社會主義共和國鐵路通過,於1951年11月1日生效。

1953年在莫斯科和1955年在柏林,參加上述協約參加路舉行了會議。會議對上述協約、運價表和規則的文本進行了根本性修改,並將協約更名為國際貨協(SMGS)和國際客運協(SMPS),同時,這些協定的締約方數量也顯著增加。

國際客運協定和國際貨運協定(下稱——國際貨協和國際客運協)的管理權被委託給波蘭國家鐵路公司,並成立了波蘭鐵路公司-國際客運協定和國際貨運協定事務管理局(BUD)來履行這一職能。

隨着時間的推移,鐵路之間的合作不斷發展。客運和貨運量顯著增長,將合作擴展到鐵路運營其他領域(例如技術、研究、設計和經濟)的需求也日益增長。

然而,發展鐵路間科技合作的需求以及國際鐵路服務的擴張促使產生新的組織形式,以確保其持續發展。因此,有必要建立一個新的鐵路運輸合作組織結構。

1956年6月23-28日,鐵路運輸部長會議在索非亞舉行,一致決定成立鐵組(OSJD)。在鐵組歷史上,此次會議被視為鐵組部長會議的首次會議。會議討論了擴大參加國際客協和國際貨協的鐵路之間協調與合作的問題,通過了《鐵路合作組織條例》,並責成事務管理局制定《鐵組部長會議議事規則》草案和鐵組執行機構——鐵組委員會章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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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組成員國

1956年 — — 鐵組成員國(創始成員國)

阿爾巴尼亞、保加利亞、德意志民主共和國、中國、朝鮮、蒙古、波蘭、羅馬尼亞、蘇聯、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越南

1966年 — — 古巴

1990年 — — 德意志民主共和國不再是鐵組成員

1992年 — — 俄羅斯 (作為蘇聯的合法繼承者), 白俄羅斯、拉脫維亞、立陶宛、摩爾多瓦、烏克蘭、愛沙尼亞

1993年 — — 捷克斯洛伐克被捷克和斯洛伐克取代, 格魯吉亞、阿塞拜疆、哈薩克斯坦、烏茲別克斯坦

1994年 — — 土庫曼斯坦

1995年 — — 吉爾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

1997年 — — 伊朗

2014年 — — 阿富汗

2018年 — — 韓國

2022年 — — 老撾

目標和任務

鐵組的主要工作領域是:

— — 發展和完善國際鐵路運輸,特別是歐亞鐵路運輸,包括多式聯運;

— — 制定國際鐵路運輸領域的協調運輸政策,制定鐵路運輸活動戰略和鐵組戰略;

— — 完善國際運輸法,執行《國際鐵路旅客運輸協定》(國際客協)和《國際鐵路貨物運輸協定》(國際貨協)以及其他與國際鐵路運輸相關的法律文件;

— — 在鐵路運輸的經濟、信息、科學、技術和環境方面開展合作;

— — 採取措施提高鐵路運輸相對於其他運輸方式的競爭力;

— — 在鐵路運營和與進一步發展國際鐵路運輸相關的技術問題方面開展合作;

— — 與負責鐵路運輸(包括多式聯運)問題的國際組織開展合作。

鐵組領導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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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員國
  觀察員國

鐵組最高領導機關是部長會議。部長會議根據鐵組鐵路總局長(負責代表)會議的建議,在政府層面上研究並決定與鐵組工作有關的一切問題。

鐵組鐵路總局長(負責代表)會議是鐵路企業層面的領導機關。該會議組織工作並決定鐵路和鐵路企業範圍內與鐵組工作有關的問題。

部長會議和總局長會議在各自的工作範圍內就鐵組及其執行機關——鐵組委員會的活動問題作出決定,包括設立鐵組工作機構和其他機構,並確定這些工作機構的任務和工作計劃。 鐵組的獨特之處在於,在一個組織框架內,負責鐵路運輸的國家執行機關和鐵路公司等經濟實體開展合作。這使得參與法律制定過程及其實施的眾多實體能夠統一在同一組織內。

鐵組走廊

鐵組鐵路由13條運輸走廊組成。從地理上看,這些走廊幾乎覆蓋了所有鐵組成員國,從西到東、從北到南(見圖1)。鐵組走廊的基礎建立於1996年,當時鐵組根據歐亞兩大洲之間的貨運量,確定了13條連接歐亞的鐵路幹線。

1996年至2001年,該組織分析了13條運輸走廊的地理、技術、運營指標及技術設備,收集了基礎設施和過境點數據,並研究了完善貨運技術的方法。這項工作最終制定了全面的措施,以改進歐亞運輸走廊沿線的國際鐵路運輸組織工作。感興趣的國家簽署了關於發展這些運輸走廊的諒解備忘錄,為各國協調重組和現代化相關鐵路線路奠定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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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各走廊有效運行,簽署了鐵組每條鐵路走廊技術、運營和商務發展合作備忘錄,並制定了鐵組鐵路走廊運輸及其發展綜合規劃和技術運營說明書。

鐵組委員會

鐵組委員會是鐵組的執行機構,也是鐵組唯一的常設機構。委員會由鐵組成員國指派的專家組成。委員會為履行其職能,其組織結構如下:

鐵組委員會
委員會領導機構 主席

副主席

秘書

部長會議級別工作機構 I. 運輸政策與發展戰略專門委員會

II. 運輸法專門委員會

鐵組鐵路總局長(負責代表)會議級別工作機構 III. 貨物運輸專門委員會

IV. 旅客運輸專門委員會

V. 基礎設施與機車車輛專門委員會

常設工作組——編碼與信息常設工作組 常設工作組——財務與清算問題常設工作組。


為解決具體任務,可設立臨時工作組以及與其他國際組織的聯合工作組。

鐵路合作組織委員會總部設在波蘭華沙。

鐵組委員會主席

1957-1965——亨里克·德隆日克維奇

1976–1985——斯捷潘·巴特科夫斯基

1985–1990——雷沙爾德·斯塔夫羅夫斯基

1990–1998——安德烈·戈瓦舍夫斯基

1998-2020——塔捷烏什·紹茲達

2020-至今——米羅斯拉夫·安東諾維奇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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