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防衛省設置法
日本法律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Remove ads
防衛省設置法(日語:防衛省設置法/ぼうえいしょうせっちほう*/?,昭和29年法律第164號)是日本的一項法律。其規定防衛省的設置、任務及其職責事務。與同時期頒布的《自衛隊法》一起被稱為「防衛二法(日語:ぼうえいにほ)」。
國家公務員的編制根據《行政機關的職員的定員相關法律》、《行政機關職員定員令》(政令)及各省的定員規則(省令)來規定,防衛省職員(不包括自衛官)也在前述相關公務員定員法令中有所規定。而從國會對自衛隊進行文官控制的角度來看,自衛官的定員數並非由政令或防衛省省令決定,而是在本法中第6條規定,使得國會能夠直接參與其中。
Remove ads
概要
1954年(昭和29年)6月9日公布的《防衛廳設置法》於同年7月1日施行。[2]
2006年(平成18年)12月22日,公布了將防衛廳從內閣府外局升格為省的修正案,並更名為《防衛省設置法》,該修正案於2007年(平成19年)1月9日施行。[3]
在與前身《保安廳法》的關係中,本法並非採用「廢止制定」方式,而是通過對《保安廳法》的「全部改正」方式制定的。因此在題名和目錄之間有「《保安廳法》(昭和二十七年法律第二百六十五號)的全部改正(日語:保安庁法(昭和二十七年法律第二百六十五号)の全部を改正する)」的前言。
2006年(平成18年)11月30日,眾議院本會議通過了修訂《防衛廳設置法》等的修正案,並於同年12月15日由參議院本會議通過,以自民黨、公明黨、民主黨、國民新黨等多數贊成票通過成立(共產和社民兩黨反對)。2007年(平成19年)1月9日起更名為《防衛省設置法》。
2008年(平成20年),作為自衛隊員削減計劃的一環,提出了包括改編陸上自衛隊生徒制度在內的法案,但在第169回國會中未能在參議院通過而被廢案。在同年9月12日召集的第170回國會中該提案被再次提出。然而,由於福田康夫首相在9月1日表示辭職,導致法案的提交被大幅推遲,制度改革被延後。最終在第171回國會,於2009年(平成21年)5月27日的參議院本會議上通過。[4]
Remove ads
參考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