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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上颱風警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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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上颱風警報是中華民國中央氣象署依據《氣象預報警報統一發布辦法》,針對中心最大風速每秒17.2米以上的熱帶氣旋,對各該陸上區域所發布的一種颱風警報[1]。
發布警報原因及標誌
根據《氣象預報警報統一發布辦法》第11條,發布陸上颱風警報有以下幾種情況[1]:
陸上颱風警報發布後每隔3小時發布一次,必要時得加發之。
陸上颱風警報的標誌是:日間掛黃色旗3面,夜間亮綠色燈3盞[2]。
發布陸上颱風警報時,同時亦會對附近海域發布海上颱風警報,此時中央氣象署的警報單會載明「海上陸上颱風警報」字樣。
解除警報原因
根據同辦法第11條,解除陸上颱風警報有以下幾種情況[1]:
- 應解除:
- 颱風之7級風暴風範圍離開臺灣或金門、馬祖陸上時。
- 得解除:
- 颱風轉向或消滅時。
交通運輸影響
參見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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