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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0萬令吉所得稅欠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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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0萬令吉所得稅欠款案是馬來西亞第六任首相納吉·阿都拉薩次子納茲福丁·納吉與馬來西亞內陸稅收局的法律訴訟。案件開始於2019年7月24日,當時內陸稅收局入稟高庭向納茲福丁追討於2011年至2017年累積總值3760萬令吉的所得稅欠款[1]。目前該案還在審理中。
2021年5月18日,納茲福丁因尚未繳清高庭在2020年7月諭令他支付3760萬令吉所得稅欠款,而接獲內陸稅收局發出的破產通知書。其代表律師魏永康(譯音)說,破產通知書已在4月30日交到其當事人手中,辯方已在5月6日提呈宣誓書抗議這份通知書[2]。
案件過程
2019年7月24日,馬來西亞政府通過內陸稅收局入稟高庭起訴納茲福丁,向他追討於2011年至2017年累積總值3760萬令吉的所得稅欠款[3]。
2019年10月23日,內陸稅收局向法庭申請,對納茲福丁3760萬令吉所得稅欠款案作出簡易判決,即在無需傳召證人供證的情況下直接判決。納茲福丁的代表律師魏永康在高庭法官阿末再迪進行案件管理後,向記者如是透露[4]。
2020年3月2日,吉隆坡高庭駁回納茲福丁要求暫緩內陸稅收局向他追討3760萬令吉所得稅欠款審訊的申請。高庭法官阿末再丁(Ahmad Zaidi Ibrahim)認為,目前沒有特別情況需要批准暫緩審訊,因此駁回納茲福丁的申請。法庭也擇訂4月28日,審理稅收局所提出的簡易判決申請[5]。
2020年6月16日,高庭擇定7月6日,審理內陸稅收局納茲福丁追討3760萬令吉所得稅欠款案的簡易判決申請[6]。
2020年7月6日,吉隆坡高庭批准內陸稅收局的簡易判決申請,以向納茲福丁追討3760萬令吉所得稅欠款[7]。
2021年5月18日,納茲福丁因尚未繳清高庭諭令他支付3760萬令吉的所得稅欠款,而接獲內陸稅收局發出的破產通知書[8][9]。
2021年9月9日,上訴庭維持高庭的簡易判決,允許稅收局分別向納茲福丁及其父親納吉·阿都拉薩追討3760萬令吉和16億9000萬令吉的欠稅[10]。納茲福丁和納吉於9月13日分別向聯邦法院入稟動議通知,申請上訴要求推翻上訴庭駁回他們上訴申請的判決[11]。
2021年10月21日,上訴庭批准納茲福丁和父親納吉的申請,暫緩向內陸稅收局繳納總額逾17億令吉所得稅欠稅,直至聯邦法院審理他們提出的上訴申請為止。以法官阿茲莎為首的上訴庭三司,通過視訊聆聽納吉和納茲福丁的律師莫哈末沙菲宜,以及稅收局的律師哈茲麗娜的雙方陳詞後,作出上述決定[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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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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