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條目介紹的是中國經濟地理概念。關於地理概念上的中國中部,請見「
華中地區」。關於菲律賓的經濟區,請見「
馬卡蒂中部經濟區」。
中國中部經濟區位於中國中部的區域,屬於經濟地理概念,與華中地區並不等同,在2004年中國提出「中部崛起計劃」以前,還沒有特定的範圍,屬於泛泛的地理概念;既可以指不沿邊、不沿海靠近版圖中部的省級行政區,也可以理解為臨近中原腹地的地區,廣義上包括山西、河南、安徽、湖北、湖南和江西、四川、陝西、重慶、貴州以及青海、寧夏共計10省、1直轄市和1自治區。
按照《中部崛起計劃》概定的範圍,「中部」為經濟地理(地緣經濟)概念,區域範圍僅包括山西、河南、安徽、湖北、湖南和江西共計6省,目前設有國家促進中部地區崛起工作辦公室進行協調規劃。這些省份地處內陸腹地,總面積102.6萬平方公里,2012年時總人口為36,745萬人,其中河南人口9388萬(2011年末),河南地區GDP31,720億元(2012年),湖北人口57,237,740人(2010年),湖北地區生產總值達到22250.16億(2012),湖南人口7119.34萬人,地區GDP22,154億元(2012年地區GDP總量為104,276億元人民幣。相比較而言,目前該區域的經濟發展水平低於東部經濟區,高於西部經濟區,但經濟發展的增速低於西部經濟區。
中部經濟區的經濟、人口和面積的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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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行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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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P(不含港澳)[1] (億元)(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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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萬人)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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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積 (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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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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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7122.0 |
138,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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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96,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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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 |
179412.35
|
36,709 |
1,02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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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分比 |
21.69%
|
26.55% |
10.7%
|
其
中
|
河南省 |
44988.16
|
9,532 |
167,000
|
山西省 |
14973.51
|
3,682 |
156,000
|
安徽省 |
27518.67
|
6,196 |
139,000
|
江西省 |
20818.5
|
4,592 |
16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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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 |
3652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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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85 |
187,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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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 |
3459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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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22 |
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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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山西省在行政區劃上屬華北大區,安徽省和江西省在行政區劃上屬華東大區。由於這三省目前經濟相對滯後、且不沿海,故在經濟上被劃入中部地區。中國政府提出的中部崛起計劃,以上六省都包含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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