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產主義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分產主義(Distributism)是宣稱世界上的生產性資產應在廣泛的範圍而非集中的範圍內持有的一種經濟學理論,[1]興起於19世紀末20世紀初,來自於天主教社會思想(英語:Catholic social teaching),尤其是教宗良十三世1891年的通諭《新事》和庇護十一世1931年的《四十年通諭(英語:Quadragesimo anno)》。[2][3][4]分產主義認為自由放任的資本主義和國有社會主義同樣具有缺陷並有剝奪性,傾向於合作社、成員持有的互助組織和小企業、大規模反壟斷競爭法改革等經濟機制。一些諸如美國團結黨的基督教民主黨主張分產主義。[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