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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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課(阿拉伯語:زكاة)是屬於伊斯蘭教的宗教術語,含有「潔淨」、「純淨」之意,也就是說通過交付「天課」使自己的財產更加潔淨,是念、拜、齋、課、朝五功的第四功。[1]在產權範疇里,可轉化為「窮人的份額」或「慈善施捨」的意思。因為,據相關教法規定,當穆斯林個人資產超過了一定限額,就應按一定的比率繳納課稅,用於施捨貧困者,唯其如此,其所佔有的資財才算是合法純潔的。[2] 「天課」制度是在伊曆2年(公元623年)規定的。[1]
穆斯林認為天課是真主安拉對那些豐衣足食的穆民的主命(fard),指令他(她)們把其每年盈餘財富的一部份用作幫助貧民和有需要的人。[3]安拉說:「你們應當謹守拜功,完納天課,並以善債借給真主。你們為自己做什麼善事,都將在真主那裏得到更好更大的報酬。你們應當向真主求饒,真主是至赦的,是至慈的。」(《古蘭經》73:20)[4]安拉說:「正義是信真主、信末日、信天神、信天經、信先知,並將所愛的財產施濟親戚、孤兒、貧民、旅客、乞丐和贖取奴隸,並謹守拜功、完納天課、履行約言、忍受貧困、患難和戰爭。這等人,確是忠貞的;這等人,確是敬畏的。」(《古蘭經》2:1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