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失靈
如果在真正的自由市場上不存在效率低下的情況,則由政府乾預造成的經濟效率低下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在公共經濟學的背景下,政府失靈是由政府干預引起的低經濟效率,如果這種低經濟效率不會存在於真正的自由市場中。[1] 政府干預的成本大於提供的收益。它可以與市場失靈形成對比,市場失靈是由自由市場本身導致的低經濟效率,並且可以通過政府監管來糾正。然而,政府失靈往往源於試圖解決市場失靈。政府失靈的想法與政策論點有關,即即使特定市場可能不符合政府的標準條件,為確保社會最優(英語:social optimality)需要完全競爭,政府干預可能會使事情變得更糟而不是更好。
與市場失靈一樣,政府失靈並不是未能實現特定或偏好的解決方案,而是阻礙有效結果的問題。要解決的問題不一定是市場失靈;即使可以採用有效的市場解決方案,政府也可能採取行動造成經濟效率低下。
當政府行為創造贏家和輸家時,政府失靈(根據定義)不會發生,使一些人的狀況比沒有政府監管時更好,而另一些人的狀況更糟。只有當政府行為產生低經濟效率結果時才會發生,否則經濟效率就會存在。政府失靈的一個決定性特徵是,換成其他監管環境,每個人都有可能過得更好(柏利圖改進)。
政府失靈的例子包括監管俘獲和監管套利(英語:Regulatory arbitrage)。政府失靈可能是由於政府干預的意外後果,或者是因為低經濟效率的結果在政治上比柏利圖改進更可行。政府失靈既可能發生在需求端,也可能發生在供應端。需求方的失敗包括偏好揭示(英語:preference-revelation)問題以及投票和集體行為的不合邏輯。供應方的失敗很大程度上是由代理問題引起。[2] 政府失靈可能以政府參與社會和經濟活動領域的三種方式中的任何一種方式出現:供應、稅收或補貼和監管。[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