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首腦
國家行政機構負責人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政府首腦[1](英語:Head of government)是一國政府的領導人,亦是政府行政部門最高負責人,因此也可稱為政府首長、行政首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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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主專制國家的政府首腦由君主指定或兼任,如沙地阿拉伯首相。君主立憲制和共和制的國家中,議會制政治體制下,政府首腦由議會授權,通常由議會選舉獲勝的政黨領袖擔任,如英國首相、德國總理。共和制國家在總統制政治體制下,一般為總統兼任(總統同時也是國家元首,例如美國),或者直接由總統任命之,如中華民國行政院院長。
在一黨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一般由執政共產黨的最高層領導人擔任,例如前蘇聯的部長會議主席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務院總理。該制度理論上講屬於議會制,因為這些國家的國家元首的職權普遍都是禮儀性質的。
直至2021年8月,各國或政權現任元首名稱有20種,其中專任政府首腦(157國)及國家元首(行政長官)兼任政府首腦(66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