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 (國際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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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關係中的權力[a](英語:Power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是以多種不同維度來進行定義的。而在現代語境下,通常會使用「國家權力(State Power)」來指代,而這當中又包括了經濟和軍事等方面等權力。那些在國際關係中擁有不等權力的國家被分別稱為:小國、中等強國、地域大國、大國、超級大國和霸權國家;但是國際社會並沒有針對大國定義標準的共識。而北約五國、七國集團、金磚國家和二十國集團也被學術界視為對國際關係有不同程度影響力的政府形式。
除國家以外,其他實體也可以被視為國際關係中的權力方。這些實體包括多邊國際組織(例如聯合國)、軍事同盟(例如北大西洋公約組織)、跨國公司(例如沃爾瑪[2])、非政府組織(例如天主教會)、商業同盟(例如漢薩同盟),乃至於某些技術公司(例如臉書和谷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