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东道江南東道,唐代地方監察機構,開元二十一年(733年)以江南道分置,其地轄為今江蘇省蘇南、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及安徽省徽州。 治所在蘇州(今江苏省苏州市),領原江南道潤、常、蘇、湖、杭、睦、歙、明、衢、處、溫、婺、越、台諸州,加上從嶺南道劃來的福、建、泉、漳、汀五州,共計19州。乾元元年(758年)拆分為浙江東道、浙江西道和福建道。
江南江南悉平”。唐太宗贞观元年(627年)设立江南道,江南道的范围完全处于长江以南,后来在唐玄宗开元二十一年(733年)又分为江南东道、江南西道和黔中道,成为定义现代江南含义的开端,往后江南成为江东地区的专称。 明清时期的江南,一般指苏、松、常、镇、宁、杭、嘉、湖八府。 唐代以后,江南
江南道郴州、江州、鄂州、岳州、潭州、衡州、永州、道州、邵州、朗州 澧州、辰州、巫州、施州、思州、南州、黔州、費州、夷州、溱州 播州、珍州 唐玄宗开元二十一年(733年),分江南道为江南东道、江南西道和黔中道。江南东道治所苏州(今苏州市),江南西道治所洪州(今南昌市),黔中道治所黔州。
江南西道江南西道,是唐朝的一个道。唐玄宗开元二十一年(733年),分江南道为江南东道、江南西道和黔中道。治所洪州,辖境包含今江西省、湖南省全部及湖北省、安徽省南部等地区。安史之乱後,湖北南部设鄂岳道,湖南设湖南观察使,江南西道只剩今江西省。从此江南西道被省称为江西,历时一千二百余年未变(宋朝称江南
淮东道宣慰司淮东道宣慰司,元朝的宣慰司。 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改江淮等处行中书省置,治所在扬州路(今江苏扬州市)。辖境相当今江苏省北部(邳州、徐州、宿迁等市除外),安徽省泗县、五河、明光、天长、滁州、全椒、来安等市县。二十三年复改江淮等处行中书省。二十八年又改淮东道宣慰司。元末废,并入江南等处行中书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