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法兴沈法興(?—621年),湖州武康人。隋末地方官员,隋末民变时称王。 父沈恪是南朝陳廣州刺史。沈法興任吳興郡守。大業十四年(618年),隋炀帝被宇文化及所杀。沈法兴以诛宇文化及为名,从东阳郡起兵。毗陵郡通守路道德率兵拒绝,沈法兴请求与连和,会盟时袭杀路道德,进据其城(今江蘇常州),自稱梁王,建都毗陵
延康 (沈法兴)延康(619年九月—620年十二月):唐朝初期領袖,梁政權沈法兴的年号,歷時年餘。 中国年号索引 其他使用延康年號的政權 同期存在的其他政权年号 太平(616年十二月—622年十月):隋朝時期楚政權林士弘年号 五凤(618年十一月—621年五月):隋朝時期夏政權窦建德年号 天兴(617年三月—620年四月):隋朝時期刘武周年号
沈在宥興泉道參議,獨身上路時病重,對役夫說:「我對漳州人民無德,不要用後事連累。」過境後即卒。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傳第十一》:沈在宥,字元弢,長興人。崇禎七年進士。歷工部主事、漳州知府、漳南參議,調興泉,卒。 同治《長興縣志·卷二十·選舉》:(萬曆)四十六年戊午科(舉人) ……沈永明 見進士
沈業富時有以邪法異說誘惑大眾的人割辮子教唆叛亂,搜捕令下達,安徽各府都騷動,只有太平府不亂捕一人。 有兄弟興訟互告,沈業富發現兩造的訴狀都出自同一人,杖打主使興訟的人,兄弟悔悟和好如初。 有老師、學生互告,各揭瘡疤,沈業富把桌上堆了一尺高的案件卷宗都燒掉,說:「爾詞
沈约沈璞熟悉的蔡興宗招納為門客,約465年,得蔡興宗介紹而擔當奉敕命撰述《晉書》。467年,沈約出任時任安西將軍郢州刺史的蔡興宗的外兵參軍兼記室;472年,蔡興宗出任征西將軍荊州刺史,沈約又任其征西記室參軍。472年,蔡興宗去世,沈約改任安西將軍郢州刺史晉熙王劉燮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