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屬印度
英国统治印度时期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英屬印度(英語:British Raj[註 1]或 British India[註 2])指英國在1858年至1947年於印度次大陸建立的殖民統治區域,其領地覆蓋南亞今印度、孟加拉國、巴基斯坦以及東南亞的緬甸。自1858年起,由於印度兵譁變,不列顛東印度公司完成之前的代管使命,向維多利亞女皇移交權力。1876年開始,此政治實體的正式名稱為印度帝國(英語:Indian Empire),並以此名發行護照。1876年5月1日,維多利亞女皇即位為印度女皇。此後幾十年間,印度先後成為了國際聯盟和聯合國的創始會員國,並分別於1900、1920、1928、1932和1936年以獨立身份參加了奧運會。
印度帝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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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8年—1947年 | |||||||||||||||
1936年英屬印度 | |||||||||||||||
地位 | 帝國政治結構: 一、英屬印度諸省,由英國君主通過印度總督直接管轄; 二、王侯領,由本土統治者管轄,英國君主通過印度總督行使宗主權[1] | ||||||||||||||
首都 | 加爾各達 (1858−1912) 新德里 (1912−1947) | ||||||||||||||
常用語言 | 印地語、烏爾都語、英語和其他地方語言 | ||||||||||||||
宗教 | 印度教 伊斯蘭教 | ||||||||||||||
印度君主[2] | |||||||||||||||
• 1858−1901 | 維多利亞女皇 | ||||||||||||||
• 1901−1910 | 愛德華七世 | ||||||||||||||
• 1910−1936 | 佐治五世 | ||||||||||||||
• 1936 | 愛德華八世 | ||||||||||||||
• 1936−1947 | 佐治六世 | ||||||||||||||
印度總督 | |||||||||||||||
• 1858−1862 | 查理斯·坎寧(英語:Charles Canning, 1st Earl Canning)(首) | ||||||||||||||
• 1947 | 路易斯·蒙巴頓(末) | ||||||||||||||
印度事務大臣 | |||||||||||||||
• 1858−1859 | 愛德華·史丹利(英語:Edward Stanley, 15th Earl of Derby)(首) | ||||||||||||||
• 1947 | 威廉·海爾(英語:William Hare, 5th Earl of Listowel)(末) | ||||||||||||||
歷史 | |||||||||||||||
• 印兵譁變 | 1857年5月10日 | ||||||||||||||
• 印度政府法案(英語:Government of India Act 1858) | 1858年8月2日 | ||||||||||||||
• 印度獨立法案(英語:Indian Independence Act 1947) | 1947年8月15日 | ||||||||||||||
• 印巴分治 | 1947年8月15日 | ||||||||||||||
面積 | |||||||||||||||
1937年 | 4,903,312平方公里 | ||||||||||||||
1947年 | 4,226,734平方公里 | ||||||||||||||
人口 | |||||||||||||||
• 1937年 | 352837778 | ||||||||||||||
• 1947年 | 388997955 | ||||||||||||||
貨幣 | 英屬印度盧比 | ||||||||||||||
ISO 3166碼 | 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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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屬於 | 印度 緬甸 巴基斯坦 孟加拉 |
荷屬印度 | 1605–1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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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屬印度 | 1620–1869 |
法屬印度 | 1668–1954 |
印度之屋(英語:Casa da Índia) | 1434–1833 |
葡萄牙東印度公司 | 1628–1633 |
英國東印度公司 | 1612–1757 |
東印度公司治下的印度 | 1757–1858 |
英屬印度 | 1858–1947 |
英屬緬甸 | 1824–1948 |
王侯領 | 1721–1949 |
印巴分治 | 1947 |
英屬印度時期,很多領土並沒有由英國直接控制,而是半自治王侯領。「王侯領」由王公、王侯(Thakur(英語:Thakur))和行政長官所統治,王侯領領主們必須接受條約,並接受英國君主的共主地位和承認英皇(兼印度皇帝)為領地的最高統治者。這種模式被稱為「附屬聯盟(英語:Subsidiary Alliance)」。位於阿拉伯地區的亞丁自1839年成為英屬印度的一部分,緬甸則是由1886年開始,兩者先後於1932年和1937年成為英國直轄殖民地。
錫蘭(今斯里蘭卡)處於印度次大陸的邊緣,但不屬於英屬印度的一部分,而是由倫敦直接控制的直轄殖民地。英國征服次大陸初期,大英帝國統治區域,條約僅限於次大陸的部分地區,初期的殖民機構設於加爾各答,後來移治於德里。各國相繼獨立以後,獨立之前的關聯區域被廣泛地稱為英屬印度。法屬印度和葡屬印度僅限於次大陸沿海部分區域,這些區域分別由法國和葡萄牙進行殖民統治,獨立之後併入印度。英屬印度時期的1947年即印度建國初期,由於印度教徒和穆斯林之間的矛盾與對立,形成印巴分治的狀態。再後來的1971年,由於地緣隔絕和種族差異,巴基斯坦的飛地——東巴基斯坦獨立,建立孟加拉人民共和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