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屬東印度日佔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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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屬東印度日佔時期,也稱印度尼西亞日佔時期(日語:日本占領時期のインドネシア)是指從1942年3月9日荷蘭將東印度殖民地(蘭印(蘭領東印度))控制權移轉給日本軍隊,直至1945年8月17日印尼獨立準備委員會在8月17日正式對外發表「印尼獨立宣言」為止,大日本帝國對蘇門答臘、爪哇島、小巽他群島、加里曼丹、蘇拉威西、馬魯古群島及新幾內亞西部的軍事佔領時期。
日佔荷屬東印度 Pendudukan Jepang di Hindia Belanda 日本占領時期の蘭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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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2年—1945年 | |||||||||||||||
國歌:《君之代》 | |||||||||||||||
地位 | 大日本帝國的軍事佔領地 | ||||||||||||||
首都 | 雅加達 | ||||||||||||||
常用語言 | 日語、印尼語 | ||||||||||||||
政府 | 軍事佔領 | ||||||||||||||
歷史時期 | 第二次世界大戰 | ||||||||||||||
• 荷蘭政權移轉 | 1942年3月9日 | ||||||||||||||
• 坤甸事件(坤甸大屠殺) | 1943年2月13日 | ||||||||||||||
1945年2月14日 | |||||||||||||||
• 發表「印尼獨立宣言」 | 1945年8月17日 | ||||||||||||||
貨幣 | 日本軍用手票 荷屬印度盾 荷屬印度盧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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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屬於 | 東帝汶 印度尼西亞 |
1942年,由於荷蘭本土早在1940年5月被德國入侵及佔領,荷蘭基本上沒有能力對日本軍隊的入侵做出任何防禦。在第一次進攻婆羅洲後不到三個月[1],日本軍隊便佔領了荷屬東印度全境。在日軍佔領印尼後,反抗的印尼平民被日本軍隊任意逮捕和處決,成千上萬的印尼人不論男女都被帶離印尼,送到日本的各個佔領區成為強迫勞動者(日語為「勞務者」),修築防禦工事,及製造軍火,參與了泰緬鐵路的建設,許多結果死於虐待和飢餓。單單在爪哇的勞務者便有400萬至1,000萬人,約27萬的爪哇勞務者被送往其他日本佔據的東南亞地區,只有52,000被遣返,意即這些勞務者有八成的死亡率。[2]與此同時,日本也試圖用好處收買印尼人,在爪哇以及蘇門答臘的一小部分,日本人訓練並且武裝了很多印尼青少年,並且給了這些部隊的本土領袖有限度的政治權力,試圖建立起類似滿洲國那樣的傀儡政權。
在日軍佔領下,印尼民族主義者蘇丹·夏赫里爾組織地下學生抗日運動,同時進行抗日運動的有左翼的阿米爾·謝里夫丁,謝里夫丁獲得來自荷蘭政府的25,000古爾登的資助,以其馬克思主義和民族主義為宗旨,創建了地下反抗組織。除了阿米爾·謝里夫丁以外,多是華人、安汶人和美娜多人參與反抗組織。1943年9月於南加里曼丹亞汶泰,在坤甸事件仍未爆發前,曾有一項由印尼民族主義者和荷蘭人共同策劃對抗日軍的起義計劃,但被揭發而失敗。
1944至1945年同盟軍的對日戰爭,同盟軍繞過印度尼西亞,並沒有進入人口密集的地區,例如爪哇和蘇門答臘。日本持續的佔領,間接為印度尼西亞不受歐洲列強的干擾創造了條件,使印度尼西亞革命藉由一種原本多半不可能實現的手段提前三年到來。在1945年9月日本投降前,未等日方決定,印尼便已逕自宣佈獨立。[3]然而荷蘭政府仍然希望將奪回對東印度的統治,抗日運動很快轉為抗歐武裝行動,甚至夥同志願日軍加入革命,印度尼西亞經歷了5年艱苦的內戰,政治、軍事和社會動亂,才真正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