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火點(Flash point)。又稱引火點,是指揮發性物質所揮發出的氣體達到燃燒下限[1],與火源接觸下產生閃火(一閃即逝)的液體最低溫度。舉一個常見的例子是,燃料在低溫的冬天,如果接近或等於這個溫度,引擎點火很可能就會點不起來。
引火點有時會與自燃溫度混淆。
引火點與自燃溫度:前者是指揮發物質在接觸的火源被移除後,無法持續燃燒,直到揮發性物質溫度升高,蒸氣之生成速率增加,引火後始能繼續不輟,此一持續燃燒溫度,稱燃燒點或火焰點;後者則是不需要熱源點火就會燃燒的溫度。
引火點中的「閃火」兩字,和火災術語「閃燃」不同,後者是指火災時溫度達到600多℃時,一氧化碳自燃導致整個空間陷入火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