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對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電子對為位於同一分子軌道的一對不同自旋的電子。其概念由吉爾伯特·路易斯在1916年首次提出。[1] 此分子軌域圖顯示雙原子分子的(左)共價鍵和(右)極性共價鍵,兩者皆形成一電子對 電子為費米子,根據包立不相容原理,一原子中的電子不能有同一量子數。若電子要留在同一分子軌道中(主量子數、角量子數、磁量子數一致),需改變其自旋量子數。電子的自旋為 -1/2 或 +1/2 ,因此一分子軌道中只能有一對電子。
電子對為位於同一分子軌道的一對不同自旋的電子。其概念由吉爾伯特·路易斯在1916年首次提出。[1] 此分子軌域圖顯示雙原子分子的(左)共價鍵和(右)極性共價鍵,兩者皆形成一電子對 電子為費米子,根據包立不相容原理,一原子中的電子不能有同一量子數。若電子要留在同一分子軌道中(主量子數、角量子數、磁量子數一致),需改變其自旋量子數。電子的自旋為 -1/2 或 +1/2 ,因此一分子軌道中只能有一對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