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七事件
1987年中華民國國軍殺害越南難民事件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三七事件,又稱1987年烈嶼屠殺、東崗事件、或東崗慘案[註 2],是發生於動員戡亂時期及臺灣戒嚴時期1987年3月7日,中華民國國軍小金門守軍對無武裝的越南難民船的屠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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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ick Facts 三七事件, 位置 ...
三七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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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戰的一部分 | |
位置 | 中華民國福建省金門縣烈嶼鄉東崗 |
座標 | 24°24′54″N 118°14′21″E |
日期 | 1987年3月7日-3月8日(UTC+8) |
目標 | 越南難民 |
類型 | 大屠殺 |
死亡 | 19+人[註 1][2] |
主謀 | 中華民國陸軍 陸軍金門防衛司令部第一五八步兵師 |
動機 | 殺人滅口、毀證滅跡[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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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柏村於2000年出版的《八年參謀總長日記》中證實事件中的越南難民19屍20命全部遇害,但有在場士官見證不止此數[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