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漢行政區劃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東漢行政區劃,在漢光武帝時確定,基本沿用西漢行政區劃的郡縣制為實體、州刺史部為監察的體制,分全國為十三個州刺史部。與西漢的主要區別是正式將司隸校尉部與其餘十二州並列,將北方的朔方刺史部併入并州,將南方的交趾刺史部改名為交州。 東漢行政區劃
東漢行政區劃,在漢光武帝時確定,基本沿用西漢行政區劃的郡縣制為實體、州刺史部為監察的體制,分全國為十三個州刺史部。與西漢的主要區別是正式將司隸校尉部與其餘十二州並列,將北方的朔方刺史部併入并州,將南方的交趾刺史部改名為交州。 東漢行政區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