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一般指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所適用的犯罪和刑事責任的法律體系。其中,《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基本法律。在刑法基礎上,還有其他單行法用以規定新的罪名及刑罰。至2023年,刑法由一部刑法典、十二部修正案以及一部單行法所組成。
Quick Facts 簡稱, 提請審議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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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稱 | 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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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請審議機關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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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 | 1979年7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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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日期 | 1980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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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正 | 2023年12月29日(第37次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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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力位階 | 基本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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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歷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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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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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表
-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修訂,納入附件或廢止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懲治軍人違反職責罪暫行條例》等23部單行刑法。
- 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的《關於懲治騙購外匯、逃匯和非法買賣外匯犯罪的決定》。
- 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
- 2001年8月31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二)》。
- 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三)》。
- 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四)》。
- 2005年2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五)》。
- 2006年6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六)》。
-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
- 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的《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
-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
- 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
-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1]。
- 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2]
- 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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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錄於維基文庫的法律原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
收錄於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的法律原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
現狀:施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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