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名譽主席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榮譽稱號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中華人民共和國名譽主席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授予的榮譽稱號。曾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的宋慶齡是該稱號迄今為止唯一的獲得者。1981年5月16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了《關於授予宋慶齡同志中華人民共和國名譽主席榮譽稱號的決定》;此時國家主席職務已經被修憲廢除,而宋慶齡也已經病重[1]。5月29日,宋慶齡在其北京官邸病逝;同日,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發佈訃告,宣佈為宋慶齡舉行國葬[2]。
Quick Facts 中華人民共和國名譽主席, 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授予 ...
中華人民共和國名譽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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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授予 | |
類型 | 榮譽稱號 |
創立 | 1981年5月16日 |
國家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狀態 | 專設 |
授予者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決定者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統計 | |
首次授勳 | 1981年5月16日 |
末次授勳 | 1981年5月16日 |
合計授勳 | 1人 |
級別 | |
上級 | 最高 |
下級 | 國家榮譽稱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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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文庫中的相關原始文獻: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予宋慶齡同志中華人民共和國名譽主席榮譽稱號的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