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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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特區護照的一種。持本護照前往世界各國和各地區有效,並載明持照人有返回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權利。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中國公民有資格申領本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依照法律簽發[註 1]。聯合出版集團旗下中華商務安全印務獲委託負責製作空白護照本。[2][3]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國的外交代表機關、領事代表機關和外交部授權的其他駐外機關也可以辦理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的事宜,但簽發事宜均由駐外機關聯絡香港入境處核實簽發資格,並由香港入境處實際簽發香港特區護照並轉遞中國駐外機關。[1]
Quick Facts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 Passport,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1], 首次簽發 ...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 Passport,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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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 | |
2019年發行的第4代護照個人資料頁 | |
首次簽發 | 1997年7月3日 |
簽發機構 | 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事務處(唯一簽發機構) |
證件類型 | 護照 |
用途 | 出入境證件及身份證明 |
簽發對象 | 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中國公民 |
有效期 | 10年(16歲以上) 5年(未滿16歲) |
費用 | 185至460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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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文庫中的相關原始文獻: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