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牙買加關係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中華民國—牙買加關係(英語:Jamaica–Republic of China relations),是指中華民國與牙買加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62-1972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也曾於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功能的代表機構。[1]目前對牙買加的相關事務由中華民國駐聖吉斯納域斯大使館兼轄。[2] 提示:此條目頁的主題不是中國—牙買加關係。 Quick Facts 中華民國, 牙買加 ...中華民國—牙買加關係 中華民國 牙買加 Close
中華民國—牙買加關係(英語:Jamaica–Republic of China relations),是指中華民國與牙買加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62-1972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也曾於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功能的代表機構。[1]目前對牙買加的相關事務由中華民國駐聖吉斯納域斯大使館兼轄。[2] 提示:此條目頁的主題不是中國—牙買加關係。 Quick Facts 中華民國, 牙買加 ...中華民國—牙買加關係 中華民國 牙買加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