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外交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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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外交史可以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自1912年中華民國建國至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第二階段自中華民國政府遷往台灣地區至今,形成海峽兩岸分治格局。
中華民國建國後,繼承了清朝的法理地位。但由於民初地方割據,難有一個統一的政府來積極發展外交關係,因此在這一時期,中華民國外交上鮮有建樹。在袁世凱執政時期,產生了中印邊界爭議及善後大借款等影響中華民國重大的外交事件。1914年7月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中華民國最初中立,後1917年北洋政府發佈馮國璋《大總統佈告》,正式宣佈對德、奧宣戰。1918年德國投降,然而中華民國作為戰勝國在巴黎和會上卻不能保護國家利益——中國要求索回德國強佔的山東半島主權,但英、法、意卻將德國的利益轉送給日本,引發五四運動。中國代表拒簽和約,以示抗議。
南京國民政府成立不久,日本製造濟南慘案。直至簽訂《中日濟案協定》之後,日軍才退出濟南。1928年6月,時任外交部長王正廷發動了一場以修訂不平等條約為中心的「革命外交」,包括力爭恢復關稅自主權、取消治外法權、收回租界、收回租借地,以及收回鐵路利權、內河航行權、沿海貿易權等。因收回中東路問題,中蘇爆發中東路事件,最終恢復蘇聯之前在中東鐵路的一切權益。1931年九一八事變爆發,日本入侵中國東北。1937年7月盧溝橋事變爆發,日本全面侵華。1941年12月9日,國民政府對德、意、日宣戰,加入同盟國。1943年,中美英三國聯合發佈開羅宣言,要求「日本所竊取於中國之領土,例如東北四省、台灣、澎湖群島等,歸還中華民國。」二戰結束後,中華民國作為戰勝國,光復東北、接管台澎,實際同時統治台海兩岸。中華民國參與創建了聯合國並憑藉其對日作戰中做出的貢獻,成為聯合國安理會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1945年簽訂《中蘇友好同盟條約》,外蒙舉行公民投票,結果贊成外蒙古獨立。1946年1月5日,中華民國正式承認外蒙古獨立,但後一度撤回,直至2002年才恢復承認。
中華民國歷史上經歷過幾波「斷交潮」,第一波是在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蘇聯及東歐國家、英國、以色列、挪威、瑞典等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中華民國斷交,中華民國邦交國數量在一年內從52國降至38國。並且自同年起再無任何共產主義國家與中華民國維持邦交。1952年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因為參與朝鮮戰爭被國際孤立,中華民國拓展國際空間,1969年邦交國達70國(史上最多),期間在1964年與法國斷交。第二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席位及美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後,中華民國邦交國數量迅速減少,在1972年與日本、澳大利亞斷交,至1979年與美國斷交後,邦交國僅餘22國(但與韓國、南非等重要反共國家維持邦交)。
1989年1月開始,李登輝政府的外交政策轉採主動,一改兩蔣時期不外訪的政策,開拓台灣的國際空間,同時外訪突顯「中華民國」的主權國家地位。李登輝以總統身份出訪邦交國及非邦交國,包括新加坡、南非及美國。到1992年,達到30個邦交國。李總統任內亦與韓國、南非等重要國家斷交。
陳水扁政府實行全民外交,任內與基里巴斯、[1]瑙魯、[2]聖盧西亞[3]三國成功建交或復交,並以總統身份出訪羅馬和教廷,出席教宗若望保祿二世的葬禮。但與北馬其頓、瑙魯、利比里亞、多米尼克、格林納達、塞內加爾、乍得、哥斯達黎加、馬拉維[4][5][6][7][8][9][10][11][12]9國斷交,邦交國降至23國。
馬英九政府時期,2013年11月與岡比亞斷交。馬總統任內兩度訪問新加坡,並與中國大陸領導人、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會面,是66年來首度兩岸領導人會面。
蔡英文政府時期,蔡總統於2016年12月初與美國總統當選人當勞·特朗普進行通話,是中華民國與美國斷交以來的首例。隨後任內發生與聖多美普林西比、巴拿馬[13][14]、多明尼加[15]、布基納法索、薩爾瓦多、所羅門群島、基里巴斯、尼加拉瓜、洪都拉斯、瑙魯10國斷交,邦交國降至12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