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巴巴多斯關係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中華民國—巴巴多斯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巴巴多斯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67-1977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功能的代表機構。對巴巴多斯的相關事務由中華民國駐聖盧西亞大使館兼轄。[1] 提示:此條目頁的主題不是中國—巴巴多斯關係。 關於中華民國與「巴」字國家的外交關係,詳見中巴關係 (消歧義)。 Quick Facts 中華民國, 巴巴多斯 ...中華民國—巴巴多斯關係 中華民國 巴巴多斯 Close
中華民國—巴巴多斯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巴巴多斯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67-1977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功能的代表機構。對巴巴多斯的相關事務由中華民國駐聖盧西亞大使館兼轄。[1] 提示:此條目頁的主題不是中國—巴巴多斯關係。 關於中華民國與「巴」字國家的外交關係,詳見中巴關係 (消歧義)。 Quick Facts 中華民國, 巴巴多斯 ...中華民國—巴巴多斯關係 中華民國 巴巴多斯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