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縣
中国历史上的县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秦朝時置縣,歷經多廢置。漢朝屬會稽郡。開皇九年(589年),隋滅南陳,州郡並廢,丹徒縣廢入延陵縣[1],為延陵鎮。唐朝武德三年(620年),杜伏威以延陵縣改置丹徒縣,屬潤州;延陵縣還治故縣,屬茅州。曾屬丹陽郡[2][3]。
北宋時,潤州升為鎮江府,仍隸之[4]。元朝時,屬鎮江路。明清時,為鎮江府附郭縣。清朝時,下有五鎮:丹徒、高資、諫壁、大港、新豐。晚清時,縣北二里為英租界。終清一朝,考評沖,繁,疲,難[5]。辛亥革命時,江蘇獨立,廢府,丹徒縣直屬江蘇省。1928年,改名為鎮江縣。
1949年4月渡江戰役開始後,解放軍攻佔鎮江縣後,設立中國人民解放軍鎮江市軍事管制委員會。新政府分設市鎮,分別是鎮江市、丹徒縣。初隨鎮江專區屬蘇南行署區,後屬江蘇省。1958年,曾撤銷丹徒縣,併入鎮江市。1962年恢復。1970年,屬鎮江地區。1983年,屬鎮江市。2002年,丹徒縣改置丹徒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