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三慘案
1928年日軍屠殺平民事件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濟南事件,又稱濟南慘案、五三慘案,1928年北伐戰爭第二階段,國民革命軍於5月1日攻克山東濟南後,5月3日,第40軍第3師的賀耀祖部隊與濟南商埠的日本駐軍發生衝突,中國方面由蔣中正向日軍提出照會,而日軍師團長福田彥助在5月7日提出要求限中方12小時內答覆,5月8日談判破裂,南京國民政府的談判人員遭殺害,這次糾紛被稱為濟南事件。
此條目之中立性有爭議。其內容、語調可能帶有明顯的個人觀點或地方色彩。 (2017年2月5日) |
Quick Facts 濟南事件, 日期 ...
濟南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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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革命軍北伐的一部分 | |||||||
1928年5月,濟南城門前的日本士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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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戰方 | |||||||
指揮官與領導者 | |||||||
蔣中正 馮玉祥 |
福田彥助 齋藤瀏 | ||||||
傷亡與損失 | |||||||
6,123名平民和士兵死亡 數千人受傷[1] |
14名平民死亡 26名士兵死亡 157名士兵受傷[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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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方面要求蔣中正將所謂濟南事件的責任者賀耀組罷免,蔣中正遂罷免了賀耀組的第3軍團總指揮兼南京衛戌司令的職務。[3][4][5]日軍藉口革命軍對城內的日本僑民進行搶劫、屠殺12人,而出動軍隊展開報復,殺害中國軍人與民眾六千餘人的事件。其中,國民黨戰地政務委員會派遣濟南的外交處處長兼國民政府外交部特派山東交涉員蔡公時及署內職員17人被日軍殺害。慘案發生後,日方否認日軍屠殺中國軍民,並要南京國民政府道歉、賠償、懲凶,並於5月11日攻佔濟南[6]。直至次年3月,南京國民政府與日本政府簽訂《中日濟案協定》之後,日軍才退出濟南。而酒井隆於1946年9月30日在南京雨花台伏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