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中央和地方各級執行人民代表大會決議的機關,每年向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提交工作報告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關於與「人民政府」標題相近或相同的條目頁,請見「人民政府 (消歧義)」。人民政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權總稱,包括行政等組織和機構。現多指的是1954年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行政部門的總稱,即除立法(含政協)、司法、軍隊和政黨組織以外的行政事務組織,是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行政機關。
關於與「人民政府」標題相近或相同的條目頁,請見「人民政府 (消歧義)」。人民政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權總稱,包括行政等組織和機構。現多指的是1954年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行政部門的總稱,即除立法(含政協)、司法、軍隊和政黨組織以外的行政事務組織,是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行政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