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獨立宣言
1948年的一个宣言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以色列獨立宣言》(希伯來語:הַכְרָזַת הַעַצְמָאוּת,羅馬化:Hak°råzat haʿAṣ°måʾẇt,「獨立宣言」或מְגִילַּת העצמאות,羅馬化:M°giyl̇at haʿAṣ°måʾẇt,「獨立書卷」),正式名稱《以色列國建國宣言》[2](希伯來語:הַכְרָזָה עַל הֲקָמַת מְדִינַת יִשְׂרָאֵל,羅馬化:Hak°råzåh ʿal Hăqåmat M°diynat Yiś°råʾel),於1948年5月14日(希伯來曆5708年以珥月5日)英國對巴勒斯坦地區託管期的最後一日通過,是新猶太民族國家以色列正式成立的官方文件。該地區於1920年開始由英國管治,歷史上曾經是以色列王國、猶大王國和羅馬帝國猶太行省的所在地。
Quick Facts 以色列獨立宣言, 創建日期 ...
以色列獨立宣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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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建日期 | 公元1948年5月14日(猶太歷5708年以珥月) |
保管地 | 特拉維夫 |
作者 | 第一稿: 茲維·貝倫森 第二稿: 摩西·夏里特 大衛·雷麥茲 菲利克斯·羅森布魯斯 摩西·夏皮拉 阿倫·齊斯林 第三稿: 大衛·本-古里安 耶胡達·雷布·菲什曼 阿倫·齊斯林 摩西·謝爾托克 |
簽署人 | 大衛·本-古里安 丹尼爾·奧斯特 伊扎克·本-茲維 莫迪凱·本托夫 埃利亞胡·貝爾利涅 弗里茨·伯恩斯坦 雷切爾·科恩-卡根 埃利亞胡·多布金 耶胡達·雷布·菲什曼 沃爾夫·戈爾德 梅爾·格拉博夫斯基 亞伯拉罕·格拉諾夫斯基 伊扎克·格倫鮑姆 卡爾曼·卡哈納 埃利澤·卡普蘭 亞伯拉罕·卡茨內爾森 薩迪亞·小橋 摩西·科爾 伊扎克-梅厄·萊文 梅厄·大衛·洛文斯坦 茲維·盧里亞 果爾達·梅耶森/邁爾森 內厄姆·尼爾 大衛·茲維·品卡斯 菲利克斯·羅森布魯斯 大衛·雷麥茲 貝爾·雷佩圖爾 茲維·西格爾 莫迪凱·夏特納 本-錫安·斯特恩伯格 貝喬-沙洛姆·謝里特 海姆-摩西·夏皮拉 摩西·夏里特 赫茲爾·瓦迪 梅厄·維爾納 澤拉赫·沃哈夫蒂格 阿倫·齊斯林 |
目的 | 在英國託管到期時在以色列地(巴勒斯坦地區)宣佈建立猶太國家[1] |
維基文庫原文 | |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Israe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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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以色列人據希伯來曆紀念該事件,將該日作為國慶日並稱作獨立日(יוֹם הַעַצְמָאוּת羅馬化:Yŵm haʿAṣ°måʾẇt)。而巴勒斯坦人將每年的5月15日稱為災難日(阿拉伯語:يَوْم اَلْنَكْبَة,羅馬化:Yaw°m ʾal°Nak°baẗ),因幾十萬巴勒斯坦人於以色列獨立後因戰亂逃離及被猶太組織趕出家園之故。以色列國曾被稱為是「第三猶太國」,第一猶太國指被新巴比倫王國摧毀聖殿以前的猶大王國,第二猶太國指被羅馬帝國第二次摧毀聖殿以前的國家。